支付寶、微信等400兆人幣市場新規來了 明年5/1實施

大陸官方17日正式發佈《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將涉及支付寶、微信等業者,多達400兆人民幣市場,訂於明年5/1實施。(中新社)

大陸本月中央金融工作會議之後發佈首部金融領域法規,歷經近3年徵求意見後,《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17日正式公佈,從明年5月1日起實施,對涉及400兆元(人民幣,下同)市場規模的支付監管進一步加強,包含有序擴大支付行業高水準對外開放,對內外資支付機構「一視同仁」;更好引導行業公平競爭、不得壟斷;加強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如資訊揭露等。

中國支付清算協會指出,該《條例》加強了對支付機構功能定位和發展的指引,大幅增強了用戶權益保護力道,在全面加強監管、防範和化解風險方面形成更有力的法律保障,對於行業發展的重點熱點問題作出迴應,是非銀行支付業務可持續發展的「基本法」。

近年來,非銀行支付業務隨着大陸數位經濟、電子商務興起快速發展。據人行數據顯示, 截至2023年9月底,全大陸共有185家非銀行支付機構,2022年處理支付業務超過1兆筆、金額近400兆元,分別佔電子支付業務總量約80%、10%,日均備付金餘額2.09兆元,服務超過10億人和數千萬商戶。

據瞭解,該《條例》共6章60條,重點規定了4方面內容,包括明確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定義和設立許可,完善支付業務規則,保護使用者合法權益,明確監管職責和法律責任。

據第一財經整理,《條例》內容重點還涉及幾個方面。一是,業務分爲兩大類。 根據其能否接收付款人預付資金,分爲儲值帳戶運營和支付交易處理兩類;二是有序擴大支付行業高水準對外開放,對內外資支付機構「一視同仁」;引導行業公平競爭,不得實施壟斷或不正當競爭行爲,第四要更強調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例如協定簽訂、業務收費的資訊揭露等。

大陸司法部、人行相關負責人也說明,管理上要嚴格設立准入門檻。按「先證後照」原則實施准入管理,並建立健全嚴重違法違規機構的常態化退出機制。

此外還完善了支付業務規則,強化風險管理,包含強化支付帳戶、備付金和支付指令等管理制度,明確支付機構不得挪用、佔用、借用客戶備付金,不得僞造、變造支付指令。壓實支付機構用戶盡職調查、風險監測等責任。

同時也依法加大對嚴重違法違規行爲處罰力道,更明確規定可根據具體情形對負有直接責任的董事、監事、高管人員和其他人員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還可採取市場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