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人物論文門 指導教授多遭懲處

近年來屢爆出政治人物論文抄襲事件,指導教授是否有責,也受到討論。根據本報掌握,情節重大學倫案中,指導教授及口試委員也被咎責,其中像是高雄市議員李眉蓁、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南投縣議長何勝豐、前立委蔡壁如等人的論文抄襲案,其指導教授或口委多被連帶懲處,要求一定期間內不得指導學生。

根據教育部統計,從一○九年迄今,總計十一件候選人學倫爭議事件成案審議,有八件確認違反學倫,態樣皆爲抄襲。其中只要是遭認定撤銷學位情節重大者,指導教授或口委多被要求一定期間內不得再指導學生。

由於情節嚴重者多遭撤銷學位,論文和教授資訊已由國圖撤下,不過以何勝豐的論文抄襲案爲例,其口委也連帶被要求四學年不得再參與亞大學位論文審查,蔡壁如不僅德明科大碩士學位遭撤銷,口委同樣也被要求一定期間內不得指導學生;李眉蓁、林智堅的中山大學、中華大學碩士學位遭撤銷外,其指導教授於一定期間內不得指導學生。

另外情節輕微如立委鄭正鈐,遭認定學術瑕疵,中華大學指導教授未受懲處;南投縣長許淑華雖被認定違反學倫但未撤銷學位,其逢甲大學指導教授則遭課責,該項指導不列入教師評鑑教學與輔導項目。

有大學高層直言,指導教授雖佔重要角色,但究責機制又不能寫得太明白,若罪及老師,恐會無人願意擔任指導教授,因此現階段仍多采取一定期間停止指導研究生的方式。

臺師大國文系教授徐國能表示,暫停教授指導學生,對理工科影響較大,因爲不收學生實驗室難運作,連帶影響教授取得計劃和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