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宣佈 疫情生活困頓最高領3萬元

政院政務委員龔明鑫今天宣佈,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急難救助金髮放對象新增二項,一是因疫情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導致家庭生計受困者;二是因疫情受隔離治療不幸死亡無力殮葬者,均可申請急難救助金,最高可領3萬元。

龔明鑫表示,符合資格者可向鄉鎮區公所提出申請,因疫情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導致家庭生計受困者,如果是主要家庭生計的負擔者,可領到3萬元的急難求救助金,如果不是,但仍要負擔家計,則可領到少於3萬元。

龔明鑫說,衛福部原編列2億多元急難救助金,後來增加7,800萬元,有3億多元。行政院下午召開紓困振興方案記者會,龔明鑫作上述宣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