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修國籍法放寬歸化年限 籃壇洋將來臺2年可申請

行政院會今日通過內政部《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黃婉婷攝)

近期中華男籃在亞洲盃資格賽掀起洋將歸化風波,行政院會今日通過內政部《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此次修法將外國高級專業人才的歸化居留年限,從現行的繼續3年且每年須有183日以上,放寬爲連續2年,或曾在我國領域內合法居留繼續5年以上,若修法通過,優秀外籍籃球選手來臺2年就可申請以高級專業人才歸化。

內政部透露,教育部已鎖定幾個優秀外籍籃球選手,預計年底前就可符合修法後的條件,按規定申請變成高專人才。

此次《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在上屆會期提出,但法案因立法院屆期不續審的緣故,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內政部重行擬具的「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核轉立法院審議。

草案修法重點如下,一是新增無國籍兒少可由監護人社福機關或機構主動協助申請歸化,解決當前無國籍兒少因國安問題無法給予身分,成年後因政府庇護消失,將被迫面臨殘酷的生存問題。

同時爲強化延攬優秀國外人才,放寬申請歸化所需居留年限,從現行的連續3年每年須有183日以上合法居留的事實,放寬爲連續2年,或曾在中華民國領域內合法居留連續5年以上;同時增訂免徵殊勳人才歸化國籍許可證書規費。

外界關注中華男籃在亞洲盃資格賽缺乏歸化洋將,全本土迎戰戰績不佳,遭國內球迷批評,若國籍法修正通過,未來優秀外籍籃球選手只要來臺2年即可以「高級專業人才」名目申請歸化,替臺灣在國際比賽爭光。

內政部次長吳堂安說,政府2016年修正國籍法第9條放寬高專人才資格,只要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推薦的高專人才,再由內政部召開審查會議通過,即可歸化中華民國國籍,且不用放棄原來國籍,此次修法則是着重放寬年限規範。

針對籃協希望用高專人才相關修法吸引洋將歸化,吳堂安說,目前已知教育部鎖定幾個優秀外籍籃球選手,預計年底前就可以符合修法後在臺灣境內居住2年的條件,按規定申請成高專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