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擬設國家語言中心

爲搶救族羣語言逐漸消逝,行政院擬通過「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爲搶救臺灣許多族羣語言流失、消逝及斷層危機,行政院會今擬通過「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透過成立行政法人,專門負責國家語言研究、調查、保存、推廣、發展及資源整合,彌補沒有專責單位負責臺語等語言保存缺憾。

政府過去曾覈定由文化部、教育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共同提出的「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二○二二到二○二六年)」,五年預計投入三二一億元經費,營造國家語言友善使用環境。

政院官員表示,現階段,客語和原住民族語言都有一級部會負責推廣和保存,反觀臺語在近廿年來流失嚴重,現在使用臺語六成以上的族羣,都集中在六十歲以上的人,六十歲以下以每十年爲一個世代,都有百分之五到十的流失率,更加需要專責單位推動語言保存。

官員強調,設立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的倡議已久,並非只聚焦臺語發展,而是全面性對各項國家語言展開基礎調查、建立語言資料庫,達成語系保存等,不過現階段尚未有明確的員額和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