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來了,他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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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燕公子
李四強案終於平反了。
4月19日,廣東省潮州市湘橋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告,原審法院認定李四強犯搶劫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李四強無罪!
可是此時,李四強已經離世近8年,再也無法聽到這遲來的宣告。也或許,就算他聽到了,也無法明白那對他意味着什麼。
因爲他是先天性智力缺陷者,用俗話來說,就是一個傻子。這個傻子,被誣陷,被毆打,入獄9年,出獄沒多久就死了,死時才37歲。
李四強短暫灰霾卻又嚐遍了世間苦厄的一生,真正詮釋了何爲螻蟻之微,浮萍之沫。
而李四強搶劫案,亦堪稱近年來看到的最離譜冤案,沒有之一。
2007年3月,南京建鄴區雙閘派出所在檢查外來暫住人口時,從李四強身上查獲了一張名叫“劉西文”的身份證。
經網上對比調查,南京警方發現“劉西文”曾在汕頭犯下數起搶劫大案,目前是在逃人員,於是就把李四強當作“劉西文”送去了汕頭。
廣東汕頭市龍湖區法院,同樣把李四強當作“劉西文”,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傻子李四強,就此開始了他的牢獄生活。
可真相總會順着蛛絲馬跡呼之欲出。在監獄裡,管教察覺劉西文不叫劉西文,而叫李四強。於是又聯繫了警方。
警方拿着李四強的照片,找到了劉西文的同案犯覈實,同案犯表示不認識照片中的人,警方又找到了李四強的母親,老太太一眼就認出這是自己兒子。
原來,李四強一家住在安徽利辛縣孫集鎮的一個村子,此前李四強從村裡失蹤,家人四處尋找未果,不料李四強卻在汕頭服刑。
確定李四強的真實身份後,法院的操作殊爲迷惑,他們確實啓動了糾錯機制,然而糾的卻不是案子,而僅僅是罪犯的名字。
於是案情變了,不再是劉西文參與搶劫,而是傻子李四強,冒用“劉西文”的身份,參與了搶劫。
李四強終於迴歸李四強,但卻仍然是個搶劫犯,必須繼續坐牢。
就這樣9年過去,2016年李四強經過減刑回到家裡,家人看了他的判決書,才驚覺李四強根本是被冤枉的。
因爲在判決書上所說的案發時間(2003年8月至9月期間)裡,傻子李四強還呆在老家,沒有失聯,也沒有到汕頭作案的可能。
此後李四強的家人開始上訴,而2016年9月,出獄僅2個月的李四強,便病重不治去世,時年37歲。
2016年10月28日,李四強的哥哥李奎星向廣東省汕頭市龍湖區法院遞交申訴書,指出李四強案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且用於更名的刑事裁定書程序違法。
其要求對李四強案再審,並改判無罪,後被駁回。李奎星繼續申訴,但多年無進展。
2022年9月16日,案情有了轉機,真正的劉西文被抓,並以“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2023年1月,媒體介入再添助力,北京青年報報道了此案,並找到李四強兩名所謂的同案犯,拿到了2人表示不認識李四強的一手證據。
2023年2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外迴應稱,已受理申訴人李奎星就其弟李四強犯搶劫罪申訴一案。
2024年1月29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發佈消息稱,李四強案符合再審條件。
2024年4月19日,李四強被改判無罪。
7、8年漫漫申訴路,此中艱辛不言自明,而看了整個申訴過程,更不難發現推進改判的真正契機是從媒體介入後開始的。
媒體報道前,即便真正的劉西文已經落網,司法部門都沒有主動糾錯的行動;
而在媒體報道後,此前數年一動不動的申訴案件,突然就有了實質且快速的進展。
這實在令人不由得去思考一個問題——
如果沒有媒體介入,沒有輿論關注,這個已經死去的傻子,何時才能重得清白?
而當年那些辦案者、司法人員,在這樣一起明目可辨的冤案中,各自扮演了什麼樣的角色?現在又在哪裡高就?
再審無罪判決書中,有這樣一句話:“綜合全案證據,李四強供述原判認定的六宗搶劫事實不排除指供、誘供可能。”
對於李四強蒼白悲慼的命運來說,“不排除”這三個字,委實太含蓄了。
他記不住自己的出生日期,說不明白自己母親和三個哥哥、二個姐姐的姓名,卻在幾份偵查詢問筆錄中,把劉西文的出生日期、戶籍地址、家庭成員姓名等信息交代得明明白白。
不僅如此,他還對劉西文每起搶劫案的時間、地點、同案犯都記憶猶新,甚至還知道冒用別人的身份證作案。
不知端坐於高臺的法官,翻着案卷卻在審判席見到這樣一個傻子時,會不會有違和疑惑之感?
據報道,出獄後的李四強曾告訴家人,被審訊時,只要他說出自己真實姓名就會被打,他曾被打掉兩顆門牙。
李四強究竟有沒有被打掉門牙,現在已經不可考了,因爲他已經成爲大地中一個不顯眼的小土包。
李四強被改判無罪後,他的哥哥李奎星,帶着妻子和律師,一同來到了埋着弟弟的小土包前,“苦了八年,終於爲你申冤了。”
這份判決來得這樣遲,但終究是讓李奎星等到了——他已身患癌症,再等不到判決,很可能就永遠等不到了。
正義終至,可再看此案,仍是唏噓。
傻之於李四強,到底是幸還是不幸?因爲傻,他才被操弄成爲辦案的犧牲品、被當作建功的墊腳石;可也是因爲傻,他纔不知道自己有多苦。
上天預見他一生吃下太多苦,於是乾脆關閉了他的感官和味覺,這是對他最後的仁慈。可天尚且不忍,人卻如斯無情。
宣判李四強無罪後,審判長當庭告知申訴人,可依法申請國家賠償。可是,憑什麼呢?
憑什麼某些人明顯故意爲之且影響深遠的錯誤,要由國家和納稅人買單?
此時此刻,很想問問當年辦理李四強搶劫案的司法工作人員——
李四強無罪,那麼你們呢?
你們,有沒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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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意恩仇的燕公子
Liurushi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