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交手機自清「LINE對話」害他收押 秘書助串證恐遭調查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案,桃檢二次抗告提出鄭手機對話紀錄成爲羈押關鍵。(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前桃園市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貪案,桃檢兩度向法院聲押,但鄭先後以500、1200萬元交保,檢方提出第二次抗告,並提出鄭與施姓秘書的LINE訊息,讓法官認定鄭犯嫌重大且有逃亡、串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據指出,檢方以LINE通聯記錄順利讓鄭收押,其原因竟是鄭7月5日首度遭檢方約談時,自己交出手機自清,沒想到卻成爲讓自己收押的鐵證。

鄭文燦昨天傍晚第三次羈押庭,院檢與辯方律師歷經近4小時激烈抗辯攻防,法官最後裁定羈押禁見,最主要原因是鄭文燦於7月5日到桃園地檢署應訊前當日上午,即以LINE通訊軟體傳訊息給施姓秘書,訊息內容是他應訊時答辯內容,顯見鄭文燦應訊前已經有管道得知檢方偵辦內容,並擬妥答辯方向,法官因此認定鄭文燦有串證之虞,才裁定羈押禁見。

據瞭解,鄭文燦於5日上午到桃園地檢署,面對檢察官偵訊時,過程中對答如流且面不改色,對檢方相關指控一概否認,檢方詢問是否願意提供手機佐證,鄭疑爲自清自願將手機交出,後續經過檢方逐一清查對話內容,赫然發現其中竟然有檢調偵辦方向,檢方在手機內甚至發現鄭與施姓秘書透過LINE訊息,竟已擬好答辯方式,檢方掌握最關鍵證據,於第二次抗告時成爲關鍵證據。

針對施姓秘書是否列爲被告,檢方以偵查不公開爲由拒絕迴應,外界更認爲,檢方是否會藉鄭已進入看守所,可向法院聲請搜索票搜索鄭相關證物,檢方也以案件偵辦不宜公開爲由不迴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