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市場禁入、成被執行人,*ST鵬博實控人再遭立案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董鵬 成都報道
11月20日,*ST鵬博復牌後跌停。
截至當日收盤,2.12元的跌停價位依舊堆積52萬手的賣單,這與前期連續8個交易日的漲停走勢相差甚遠。
轉折點就出現在停牌期間。
11月18日,證監會下發《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0242024011號),*ST鵬博及其實際控制人楊學平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立案調查。
需要指出的是,這已經是去年7月以來,*ST鵬博及其實控人第二次被立案調查,兩次立案原因均爲“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
類似被監管連續立案的案例,並不多見。
10年市場禁入
*ST鵬博,最爲知名的當數公司旗下的長城寬帶,2015年巔峰時總市值一度超過600億元,不過如今公司市值僅剩下35億元。
楊學平,現年59歲,歷任深圳市經濟發展局科員、深圳市商貿控股集團公司投資部總經理等職,2002年便開始擔任*ST鵬博董事長。
2023年8月31日,楊學平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0392023024號)。
一年後,調查結果出爐。今年8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ST鵬博存在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未按規定披露重大合同、相關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等問題。
對此,此前楊學平也曾經提出申辯,比如“兩筆關聯交易違規行爲已過處罰時效,2012至2019年虛假記載事項已過行政處罰時效。”“未按規定披露重大合同認定不當,所涉收購交易皆未達到及時披露標準及定期報告披露標準。”等。
後經複覈,證監會認爲,第一,ST鵬博士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及2012至2022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相關信息披露違法行爲具有連續性,處於持續侵害市場的狀態,亦具有繼續的特點,而監管單位不晚於2023年3月29日發現違法行爲,故相關違法事實未超過處罰時效。
第二,ST鵬博士爲收購北京百凌、瀋陽彼商而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屬於重大合同,其未按規定及時披露及未在2022年年報中披露上述重大合同,相關認定並無不當。
第三,ST鵬博士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爲涉及金額大、佔比高且持續時間長,嚴重損害證券市場秩序。ST鵬博士董事長、實際控制人楊學平,隱瞞深圳一聲達、深圳敏捷與上市公司之間的關聯關係,審批重大合同相關付款申請單,未將深圳利明泰有關情況告知ST鵬博士,在ST鵬博士相關定期報告上簽字,是本案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爲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且楊學平作爲ST鵬博士實際控制人,隱瞞相關事項導致發生上述情形。
最終,楊學平的上述申辯意見未予採納。證監會指出,“鑑於當事人楊學平的違法行爲情節較爲嚴重”,根據相關規定,楊學平被處以1500萬元罰款,以及10年證券市場禁入。
至此,今年9月楊學平與其他被市場禁入的高管一道,從上市公司管理層中退出。
或涉2023年“業績變臉”
第一次立案查明的問題,主要集中在2022年及以前年份,比如“在2022年年報中披露2份重大合同,導致2022年年報存在重大遺漏。”等。
第二次立案,則有可能涉及公司2023年以後出現的信披問題。在收到證監會立案告知書的同時,*ST鵬博還收到了青島證監局的監管措施決定書。
該決定書指出,公司2023年年度業績預告披露不準確,以及設立全資孫公司、投資參股公司和子公司出售事項未履行披露義務等問題。
其中,較爲典型的當屬上市公司年報季頻繁出現的“業績變臉”現象。
2024年1月31日,*ST鵬博發佈業績預盈公告,預計2023年度淨利潤約爲3125萬元;同年4月27日,公司披露業績預告更正公告,預計淨利潤由盈利轉爲虧損9325萬元。
三天後,上市公司正式發佈的年報盈利數據,與上述更正後的預計虧損金額基本一致。
此外,*ST鵬博去年6月出資成立的孫公司,也是直到今年4月30日才進行披露。
實際上,上市公司所暴露出的問題,還遠遠不止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停牌覈查結果顯示,楊學平非經營性佔用公司資金4800萬元,原定於今年9月30日前償還2400萬元、12月31日前償還2400萬元。
不過,截至目前,楊學平僅償還了1562.5萬元,未能如期還款。
“公司將持續向實際控制人進行追償,但實際控制人資金狀況緊張,爲被執行人,存在不能償還的風險。”*ST鵬博稱。
另據相關信息,2023年至今,楊學平涉及的5起終本案件(法院的執行案件,由於被執行人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執行總金額達8.87億元,未履行金額達8.03億元,未履行比例90.5%。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相關規定,*ST鵬博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得減持公司股份,不得轉讓公司控制權。
今年11月,部分債權人已向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對*ST鵬博進行預重整,而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受到法院受理預重整的文件。
如若此次重整失敗,*ST鵬博將可能會被宣告破產,股票也面臨終止上市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