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控人被留置立案 “低空經濟概念股”ST永悅再起風波

本報記者 方超 張家振 上海報道

(永悅科技廠區大門。圖片來源:公司官網)

繼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遭中國證監會立案後,永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ST永悅”,603879.SH)實控人再度陷入了被留置風波之中。

11月24日晚間,ST永悅發佈公告,公司於當日收到控股股東江蘇華英企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華英”)發來的實控人陳翔的留置通知書和立案通知書。

“他(指陳翔)現在沒有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11月25日上午,ST永悅證券部相關工作人員向《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因爲陳翔是公司實際控制人,“或多或少有一些影響”。

與此同時,ST永悅近年來因跨界無人機行業,而躋身“低空經濟概念股”,股票交易多次出現異常波動。不過,ST永悅方面坦言,2024年前三季度,無人機業務營收僅23萬餘元,“且沒有大額在手訂單,未給上市公司業績帶來重大影響”。

實控人面臨雙重調查

ST永悅一紙公告,讓實控人陳翔再度進入輿論關注的視野。

“公司於11月24日收到控股股東江蘇華英發來的鹽城市大豐區監察委員會簽發的關於公司實際控制人陳翔的留置通知書(大監留通[2024]15號)和立案通知書(大監立通[2024]66號)。”11月24日晚間,ST永悅發佈公告稱。

“根據《監察法》規定,‘被留置並立案’通常是指某人因涉嫌違法犯罪行爲,被監察機關(例如監察委員會)依法採取留置措施,並同時啓動立案調查程序。”康德智庫專家、上海市光明律師事務所律師付永生告訴記者。

付永生進一步表示,留置措施是監察機關在調查過程中,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或職務犯罪的被調查人,以及可能嚴重妨礙調查的相關人員,採取的一種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性措施,“立案意味着監察機關已經正式對案件展開調查”。

對於實控人被留置並立案,ST永悅方面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均正常履職,公司控制權未發生變化,董事會運作正常,公司生產經營管理情況正常,上述事項不會對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公司尚未知悉上述事項的進展及結論”。

記者注意到,在被留置並立案前,陳翔已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今年4月1日,ST永悅方面發佈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陳翔立案。

而在4月29日,ST永悅再次公告稱,陳翔於4月28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證券市場內幕交易,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陳翔立案。

中國證監會4月28日同時向ST永悅出具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還顯示,因涉嫌重大合同臨時公告存在誤導性陳述、涉嫌未及時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和定期報告存在重大遺漏事項,江蘇證監局決定對ST永悅給予警告,並處以1300萬元罰款;對陳翔給予警告,並處以1050萬元罰款。

“中國證監會的調查主要聚焦於證券市場違法行爲,如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調查目的是維護證券市場的公平、公正和透明。而監察委員會的調查則更側重於公職人員或相關人員的違紀違法行爲,包括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等。”付永生向記者表示,“後者調查說明企業實控人可能涉嫌犯罪,影響更大。”

“對於ST永悅而言,實控人先是因涉嫌證券市場內幕交易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隨後又被監察委員會留置並立案,顯示出實控人可能面臨多方面的法律問題,雙重調查對企業的影響可能會更加嚴重。”付永生表示。

無人機業務佔比“微乎其微”

公開資料顯示,作爲國內不飽和聚酯樹脂領域品種較爲齊全、應用領域較爲廣泛的廠商之一,ST永悅成立於2011年,2017年正式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

但在上市之後,ST永悅業績整體呈現下滑趨勢。Wind數據顯示,2017—2022年,ST永悅營收分別爲5.59億元、6.08億元、4.29億元、4.06億元、3.96億元、2.96億元,同比增速分別爲4.29%、8.78%、-29.51%、-5.21%、-2.50%、-25.21%。

最新數據顯示,2024年前三季度,ST永悅營業收入爲2.63億元,同比增長10.88%;歸母淨利潤爲-3384.30萬元,同比下降10.34%;扣非歸母淨利潤爲-3445.48萬元,同比下降9.83%。

“淨利潤下滑主要系由於本年銷售價格較去年同期下降,原材料價格較去年同期增長,導致本年毛利率較去年同期稍微下滑,且子公司固定費用較高,導致管理費用增加,因此今年上半年業績營收增長但淨利潤下滑。”ST永悅方面表示。

不僅如此,跨界進入無人機行業後,ST永悅在該領域的業務發展情況也難言樂觀。

據瞭解,2022年,爲了解決公司面臨的發展空間不足、產業單一等問題,加快外延式發展步伐,ST永悅根據未來戰略規劃和業務需求,在江蘇省鹽城市設立全資子公司鹽城永悅智能裝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悅智能”),致力於無人機、無人車、智能機器人等技術的研發與生產。

2023年,ST永悅還因永悅智能涉資3億元的無人機銷售合同“烏龍事件”而受到監管層調查。根據ST永悅彼時公告,2023年8月27日,永悅智能和河南省平輿縣交通運輸局旗下平輿縣暢達交通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平輿暢達”)簽訂《銷售合同》,約定平輿暢達向永悅智能購買5000臺無人機,合同總金額3億元。

但ST永悅並未披露帶有約束條件的《補充協議》和《銷售合同》未生效的事實。2023年9月18日,ST永悅發佈公告,永悅智能和平輿暢達簽署《解除合同協議書》,雙方之間的合作正式終止。這也是ST永悅首次披露永悅智能與平輿暢達在簽訂《銷售合同》的同時,還簽訂了《補充協議》這一事實。

事實上,無人機業務在ST永悅業績版圖中的佔比“微乎其微”。2022年,ST永悅智能無人飛行器製造業營收爲5.49萬元,2023年爲262.48萬元,儘管營收同比增長4683.87%,但營收佔2023年總營收的比重僅爲0.77%。

儘管如此,ST永悅因被視爲“低空經濟概念股”,跨界無人機行業的動作備受資本市場關注,股票交易曾多次出現異常波動。

11月21日,ST永悅方面對外表示,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末,公司智能無人飛行器製造業主營業務收入爲235098.22元,未給上市公司業績帶來重大影響。“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概念炒作風險。”

ST永悅方面同時提醒,控股股東股權存在高比例質押、凍結及拍賣風險。其中,江蘇華英質押比例爲98.94%,質押比例較高;被司法凍結的股份數量爲3365.95萬股,佔所持有公司股份數量的比例爲54.15%。

對於頻遭監管部門“點名”的原因、無人機業務後續發展規劃等問題,記者按照ST永悅證券部相關工作人員要求發送了採訪提綱,但截至發稿未獲得進一步回覆。

(編輯:張家振 審覈:童海華 校對:顏京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