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夜宿膠囊旅館遇惡男「摩擦屁屁」他瞎扯1藉口 下場慘了

黃男偷跑進膠囊旅館內摸女子下體及胸部,還用自己的下體摩擦女子臀部,法官依侵入住宅強制猥褻罪,判黃男有期徒刑4年6月。(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1名黃姓男子於109年時趁小花(化名)不注意時偷偷潛入她的膠囊旅館內,撫摸小花胸部、下體等,還用自己下體摩擦小花臀部,嚇得小花報警提告,黃男辯稱他要去找女友,看到巡房人員才跑去小花艙房躲起來,法官依侵入住宅強制猥褻罪,判黃男有期徒刑4年6月。

根據決書指出,1名黃姓男子於109年8月某日凌晨4時許,基於無故侵入住宅之犯意,偷偷潛入新北市某膠囊旅館內的膠囊艙房,違反小花的意願,以手觸摸小花胸部,還用下體不斷摩擦小花的臀部,對小花強制猥褻得逞。小花嚇得報警求救,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畫面逮到黃男。

黃男辯稱,他確實有到小花的膠囊艙房內,但他是爲了躲起來,他沒有碰到小花,就算他真的摸到小花,隔壁膠囊旅館都有住客,小花爲何不大叫反抗,他有跟小花說「對不起若有侵犯到你的話我道歉」,因爲他覺得進去人家地方很不禮貌,他有進入沒錯,但小花身上應該有他的DNA,法院應該要有這些證據。

小花表示,當時黃男告訴她是來找女朋友,但碰到巡房只好隨便找一間躲,沒想到過了5分鐘黃男還不離開,還提議她一起待到早上再離開,接着就開始對她做出猥褻行爲。

小花嚇得將艙內電燈打開,沒想到黃男就開始求她不要報警,不要向櫃檯舉發,並表示只要她幫忙刷卡開門,就會馬上離開,沒想到黃男還再其他艙門外逗留,她便用手機打電話跟房務人員說明女宿有男生進入,請過來查看,確定艙外沒動靜後便報警。

法官表示,黃男曾犯下性侵等案遭判刑,於107年8月才縮刑期滿執行完畢,又黃男始終否認有對小花有強制猥褻之行爲,還在法官多次質疑黃男證詞時頻頻打斷,法官認爲黃男並無對自身行爲有深切反省,5年內故意再犯,依法加重其刑,故依侵入住宅強制猥褻罪,判黃男有期徒刑4年6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