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正式宣佈對恆大地產和許家印等人的行政處罰決定!恆大地產迴應

(原標題:證監會正式宣佈對恆大地產和許家印等人的行政處罰決定!恆大地產迴應)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程雪溶 廣州報道

5月31日,中國證監會正式發佈對恆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恆大地產”)以及許家印等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以下簡稱《決定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有關規定,證監會對恆大地產欺詐發行債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等行爲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並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恆大地產、錢程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也未申請聽證;其他當事人均提出陳述、申辯及聽證申請。應當事人的申請,證監會於4月16日舉行聽證會,聽取了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陳述、申辯意見。證監會表示,“本案現已調查、審理終結”。

《決定書》詳細列出了當事人存在的違法事實、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在聽證中以及事後提出的陳述申辯意見,並針對陳述申辯意見逐一進行復核和迴應。最終,證監會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爲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宣佈行政處罰決定。

其中,責令恆大地產改正,予以警告,並處以41.75億元的罰款;對許家印給予警告,並處以4700萬元的罰款。鑑於許家印決策並組織實施財務造假,手段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決定對其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決定書》表示,因無法與夏海鈞取得聯繫,已啓動公告送達程序,將對其依法另行處理。

證監會的正式行政處罰決定意味着什麼?對當事人的重罰是否會影響到恆大集團其他債務處置和相關刑事追責?就此,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採訪了兩位專家和恆大地產相關負責人。

證監會的“頂格處罰”

此前,恆大地產曾於今年3月18日晚間發佈公告稱,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處罰字[2024]36號),將對恆大地產及許家印、夏海鈞等七人進行罰款和市場禁入等行政處罰。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瞭解到,此次公告是繼證監會自2023年8月宣佈對恆大地產立案調查、恆大地產於今年3月18日公告收到事先告知書後,對恆大地產及許家印等人違法事實和行政處罰的“官宣”,也是前期公安機關對許家印等人採取強制措施以來,首次有監管部門公佈對恆大集團違法事實的處罰結果,並以“手段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定性。根據《證券法》等法律規定,證監會對許家印的處罰已經屬於“頂格處罰”,不僅體現在罰款金額,更體現在“終身禁入”的處罰力度上。

目前,許家印等人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曾號稱“打工皇帝”的夏海鈞自去年7月中國恆大公告恆大物業134億元存款質押被強制執行的初步調查結果中因參與質押“辭職”以來,也已經於今年4月被公告告知處罰結果,並被交易所公開譴責。

還有嚴厲的刑事懲罰

一位知名律所資深合夥人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中國證監會的《決定書》內容非常“翔實”,除了調查事實和法律依據外,還公開了許家印等涉案人員的陳述申辯意見,以及對其申辯意見的採納情況和相關理由,足見公開公正依法依規,充分尊重了當事人的權利。要注意的是,證監會的行政處罰不會影響對許家印、夏海鈞及其他相關人員的刑事追究。

上述合夥人表示,根據以往類似案件經驗,如果查明確有犯罪線索,那麼行政部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後,會將調查所涉及到的線索和證據儘快移交給公安機關進行刑事立案偵查。此前,許家印已經因涉嫌違法犯罪被採取強制措施,有法律界人士當時就推測其可能涉及多個罪名。此次證監會正式公告許家印等人在財務造假、欺詐發行等方面的違法行爲手段惡劣、情節嚴重,進一步印證了其涉嫌犯罪的複雜程度,以及市場和法律界的前期推測。而“無法取得聯繫”甚至可能不在境內的夏海鈞即使不主動現身,涉嫌如此嚴重的違法行爲,後續也逃不過法律的嚴厲懲罰,監管部門、公安機關可能會依法對其採取一系列措施。此外,爲恆大地產提供相關服務的中介機構如果被查明涉案,很可能也要面臨嚴重後果。

罰款對債權人影響有限

一位破產法專家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採訪時指出,市場上有聲音擔憂恆大地產以及其下屬衆多地產項目公司負債累累,鉅額罰款可能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受償順序及金額,這種情況從法理上講是不太可能發生的。

上述專家表示,即使到最終恆大地產以及其旗下的各類項目公司進入風險出清階段,儘管相關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此類行政罰款債權的受償順序,但根據最高院2018年發佈的司法解釋(法[2018]53號)第28條“對於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清償順序的債權,人民法院可以按照人身損害賠償優先於公法債權、補償性債權優先於懲罰性債權的原則合理確定清償順序”。簡單來說,這次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所產生的罰款,在受償順序上劣後於其他補償性債權。這些補償性債權包括預售房款、農民工工資、工程款款項、供應商欠款、金融債務等,所以恆大地產的債權人們不用擔心這筆41.75億元的懲罰性款項會影響自己所持有補償性債權的受償順序。而從效果上看,證監會的這次調查結果,不僅對當事企業和當事人進行了嚴厲處罰,還實實在在展示了“長牙帶刺”的監管形象,很明晰地展示了調查過程和紮實的證據,產生了明顯的震懾、警示作用,對規範穩定金融和資本市場,推進房地產行業“新模式”發展具有相當積極的意義。

對於中國證監會5月31日發佈的《決定書》,恆大地產集團相關負責人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採訪時表示,公司目前仍全力推進保交樓等重點工作,目前全國範圍內保交樓項目已經完成超過80%,公司將全力配合證監會等監管部門做好後續工作,有關情況請以公司公告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