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帶頭「賣身分證」?行政院急澄清是取得「居留權」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否認修法變成賣身分證。(資料照/記者賴於榛攝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

總統府資政陳博志批評,新經濟移民法針對未來大專外生畢業後留臺工作5年、高中職僑外生則預計留臺工作7年,就可以申請永久居留,這可能會導致「賣文憑」的學校,將來在「賣身分證」。對此,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 26日受訪趕緊澄清,強調沒有說來臺灣的新南向學生就可以拿到身分證,新經濟移民法從來沒有說取得身分證,而是永久居留權

陳博志重磅批評行政院長賴清德曾召開記者會大力推薦的新經濟移民法,Kolas 26日上午陪同賴清德出席「2018科技論壇」 受訪,趕緊澄清,她表示,「賣身分證」的說法,太扭曲新經濟移民法草擬的原意,從來也沒有說來臺灣的新南向學生就可以拿到身分證,希望也不是陳先生的本意。

Kolas解釋,新經濟移民法從來沒有說取得身分證,依草案是永久居留權,相關配套有三大相對周延前提,希望可以廣納各國人才,第一是臺灣僱主有明確需求,臺灣要有勞動力需求;第二新南向學生也要取得相關專業證照;第三則是必須在臺灣居留超過五年或是七年之長 纔可以取得居留權,不是身分證,「不要誤解了政府想要推展經濟,吸引新移民的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