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轉彎…碳交易擬採總量管制 與碳費雙軌並進

碳交易政策將有重大轉變。圖爲高雄大林蒲石化工業區。記者劉學聖/攝影

碳交易政策將有重大轉變。據悉,環境部正研擬「總量管制」碳交易,未來與碳費雙軌並進,將參考歐盟「總量與交易」(Cap and Trade)作法,給予免費配額,碳權價格由市場機制決定,透過市場力量驅動減碳。

未來採取總量管制,對臺灣碳交易有兩個重大意義。首先,臺灣碳交易將不再閉門造車,由於與歐盟碳排放交易系統(EU ETS)作法類似,可望與國際碳交易市場接軌,對碳市場是一大利多。

其次,現行自願減量碳權機制,排碳大戶被排除在碳權遊戲規則外,被徵收碳費的大戶不能再提自願減量計劃、取得碳權;然而未來排碳大戶在總量管制下,都將是碳權需求者、供給者。

總量管制碳交易初步方向

對於臺灣碳交易制度,環境部過去一貫態度是,臺灣選擇走「自願減量」碳交易,主要原因是臺灣排放源集中,且總排放量若以全球尺度來看,總量並不多,若採總量管制,恐造成碳權惜售,市場沒有活水,難以驅動交易。

然而國際碳權市場瞬息萬變,臺灣揭櫫2050淨零排放目標後,產業界對碳權有高度期待,工商團體也紛紛呼籲環境部,我國制度應該要能接軌國際,新政府在520上任後重新檢視作法,環境部長彭啓明日前也曾透露,總量管制碳交易是長期方向。

據悉,經過高層溝通後,環境部、氣候署已初步認同實施總量管制碳交易的方向,並正啓動評估作業,未來臺灣的碳定價制度,將是碳費、總量管制碳交易雙軌並進,並希望透過市場機制驅動產業界減碳。

環境部次長施文真對此迴應,現階段重點政策仍在碳費制度,對於未來政策走向,總量管制是評估選項之一。未來總量管制是否與碳費並行、接軌,長期而言都是環境部必須研究與準備的課題,確實是中長期規劃。

事實上,現行《氣候變遷因應法》就已授權行政機關,可因應國際趨勢實施溫室氣體總量管制及排放交易制度,換言之,臺灣要做總量管制碳交易,並不涉及修法,只須跨部會協商後報請行政院覈定公告實施。

臺灣碳交所去年成立後,僅代購國外碳權,國內碳權額度尚無法上架,整體交易並不活絡。知情官員表示,要讓企業積極減碳、甚至邁向淨零,總量管制纔是正道。

官員強調,外界目光一直放在碳費費率要收多少,但碳費並非萬靈丹,碳定價制度還包含碳交易,總量管制碳交易的減碳效果,可能比碳費更好,目前傾向可參考歐盟,從高碳泄漏風險產業先推動,可先處理有共識部分,針對個別產業再細緻處理。

官員指出,政府應扮演的角色是建立機制規則,且未來也能與國際市場連結,實施總量管制後,在碳市場購買的碳權將是「紮實減碳得來的」,有助整體減碳目標。

國際上,目前有超過70個執行中的碳定價機制。採用碳費、碳稅的國家包含新加坡、墨西哥、智利等,部分可使用碳權折抵碳稅費;採用排放交易機制的國家則包含南韓、中國大陸福建、深圳等、日本琦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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