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州入學資格掛鉤住房面積 少0.3坪影響入學

中國新聞週刊10日報導,溫州近日一則「居住幾十年的房子面積差0.96平方米,孩子不能就近上初中」的新聞引起廣泛關注。不少網友質疑,將入學資格與房產面積掛鉤,是否有違教育公平。

報導指出,近日有溫州網友在網路上向溫州鹿城區委書記反映,他在該區五馬街道小虹橋有一套產權面積19.04平方公不的房子,已居住了數十年,是父親留下的房產。他兒子自2009年出生就在此落戶,即將升入初中,按照戶口轄區劃分應就讀於附近的廣場路實驗中學。

但區教育局認爲,用於入學的房屋產權建築面積不足20平方米,沒有入學資格。若房產不符合入學條件,按相對就近入學原則,由區招生辦按片區統一調配至城區初中入學。

報導指出,溫州市鹿城區教育局2021年5月17日印發了「2021年鹿城區初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其中「入學產權要求」的2條內容,包括用於入學的房屋產權建築面積需在20平方公尺以上,以及溫州市第二中學(望江路)、溫州市實驗中學(廣場路)、溫州市南浦實驗中學(春暉路)施教區內,房產建築面積在60平方公尺以下、20平方公尺以上,領取房屋產權證(包括新購房、買賣、繼承等)須滿3年。

中國新聞週刊通過溫州市委宣傳部聯繫鹿城區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政策需要穩定性,仍會繼續按照既定政策執行。據上述市民所述,該房產不符合入學要求。

報導引述中國教育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表示,規定多少面積的房子才能夠入學,違背有教無類這基本的教育理念。

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陳亮表示,中國「憲法」和「義務教育法」都明確規定公民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權,但在現實中,一般還要遵循戶籍管理原則。

他指出,如果居民擁有這個轄區的戶口和住房,在法律上也應該平等享受受教育權,而不應以房產面積大小來作區分。

報導指出,溫州鹿城區教育局祭出入學資格與房產面積掛鉤的政策,可能與學區房的炒風有關。

有溫州鹿城區居民表示,此前溫州曾出現小面積學區房的炒風問題,甚至一度出現8.6平方公尺的學區房售價逾百萬元人民幣(約新臺幣441萬)。

即便是官方祭出相關政策,小面積學區房依然成爲炒作熱點。

一名溫州房產仲介人員表示,部份學區旁的20多平方公尺的房源,售價一度達每平方公尺10萬元,「房子基本不能住人,買家只是爲了買個學位。」

北京師範大學教授褚宏啓表示,不論是將房產面積作爲入學標準,還是炒作學區房,背後的根源問題都在於當地優質教育資源短缺。

報導指出,溫州初中教育資源分化嚴重,大部分優秀師資集中在幾所老牌強校,令這些強校周邊的房價不斷上漲。

報導指出,除溫州外,山東菏澤市及廣東深圳市也曾出現入學資格與房產面積掛鉤問題,但經輿論質疑後,學校撤回有關政策。(編輯:陳沛冰)111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