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攬16人半年詐財4000萬!23歲男遭逮竟是幕後主嫌
臺中市豐原警分局破獲詐團,吸金高達4000萬元。(警方提供)
臺中市豐原警分局破獲詐團,吸金高達4000萬元。(警方提供)
臺中市豐原警分局破獲詐團,吸金高達4000萬元。(警方提供)
臺中市豐原警分局破獲詐團,吸金高達4000萬元。(警方提供)
臺中新社日前才發生詐團買賣帳戶棄屍事件,臺中市豐原警分局破獲詐騙集團,該集團以年僅20餘歲李、曹兩名男子爲首,7男8女共16名共犯提供自身帳戶並擔任車手進行提領,短短半年吸金高達近4000萬元。
臺中市豐原警分局與臺北市刑警大隊歷經長期蒐證,並報請臺中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豐原偵查隊長陳俊彥表示,23歲李嫌、22歲曹嫌招攬7男8女自願性人頭帳戶,並將其收納麾下,由該16名同案共犯提供自身帳戶並擔任車手進行提領。
調查指出,成員組成具有持續性及牟利性詐騙組織進行電話行騙,以謊稱被害人涉刑事案件,要求前往超商接收僞造監管財產司法文書之「假冒公務員」、誘騙被害人提供財產進行投資之「假投資」,以及假冒被害人之親友,佯稱因故急需借款等方式之「猜猜我是誰」等三類詐騙手法行騙,詐騙被害人達18人,詐騙金額達3963萬元。
李嫌甚至製作虛假對話紀錄,交由旗下車手遭檢警查獲時脫罪使用,警方現場共查扣有工作手機5支、金融卡4張、郵局存摺1本、贓款65萬8500元,全案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地檢署。
臺中市府警察局豐原分局表示,詐騙集團以提供帳戶輕鬆領錢工作吸引年輕人加入,呼籲家長應注意子女行爲舉止、消費習慣是否出現異常,勿遭詐騙集團利用淪爲共犯,並提醒接獲可疑電話,記住防詐三步驟:保持冷靜、小心查證、撥打165;警方將持續掃蕩不法詐騙集團,強化治安能量,對於詐騙犯罪刨根究底之決心堅持不懈,將臺中市建立爲安居樂業宜居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