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權投資百人遭詐財逾1億6千萬 竹檢逮2主嫌
新竹地檢署。(羅浚濱攝)
檢方發現詐騙嫌犯以假憑證取信民衆。(新竹地檢 署提供/羅浚濱新竹傳真)
檢方發現詐騙嫌犯建構不存在的碳權交易所。(新竹地檢署提供/羅浚濱新竹傳真)
有民衆投資「碳權」血本無歸,去年8月間向新竹地檢署檢舉,承辦檢察官沈鬱智召集南投縣調查站人員組成專案小組深入追查,發現楊姓和徐姓主嫌在新竹開設的兩家公司,涉嫌假籍投資名義詐財,被害人有上百人,遭詐騙金額高達1億6千多萬元。
檢察官對楊姓、徐姓兩人及相關共犯訊問後,認楊男涉嫌重大且有串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徐男因病而予以5萬元交保候傳,此案因涉及吸金違反銀行法和詐欺罪,仍在偵辦中。
檢方指出,楊姓和徐姓嫌犯從2017年起,以兩家公司的名義假藉投資「碳權短期定量投資」、「MW金融操作基金」等各式金融商品,對外招攬不特定投資人,並許以固定每月1.5%至4%的紅利收益。
直至去年7月下旬,楊、徐兩人無法給付約定的紅利,投資民衆方知受騙外,並有部分投資客因成爲經銷商,協助販售上述的金融商品而成爲共犯集團一員,經調查遭詐騙的民衆高達百餘人,遭詐騙金額達1億6千多萬元。
專案小組蒐集事證完備向法院聲請搜索票後,8月5日另請新竹縣調查站派員支援,由檢察官帶隊到主嫌的公司及住居所等5地執行搜索,查扣相關物證。
由於民衆遭騙金額甚鉅,專案小組爲保全追徵犯罪所得,9日依據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向法院聲請扣押楊姓主嫌在新竹市、縣7筆市值約 4千萬元的不動產,法院裁定準予扣押。
檢方指出,詐騙集團手法日益翻新,在此案可發現嫌犯初期會按約定給付紅利,令投資人卸下心防而加大投資金額,並廣邀親友參與,最終卻損失慘重,呼籲民衆對於任何新興的投資標的,如本案的碳權交易、或常見的綠能產業或虛疑貨幣等,應慎重求證,以免投入巨資而血本無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