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學良經歷二二八——張學良眼中的陳儀(四)

八二三炮戰時任國防部長俞大維(左四)巡視前線。(本報系資料照片)

白崇禧飛返南京,呈送蔣改進臺灣省政意見,大致內容爲,行政方面,臺灣行政長官公署可即改組爲省政府;各縣市長民選於暴徒尚未肅清、地方秩序未完全恢復前,可暫緩議。由此可知,白崇禧考察臺灣後,瞭解起亂之因在於陳儀在政治上放得太鬆,故不宜再蹈覆轍,實行直選。

白崇禧報蔣:「至警備總司令人選,職意仍以閩籍人士充任,較易融洽。查本部史料局中將局長吳石,籍隸閩侯,學資俱深,以之充任警備司令一職,確爲適當人選。伏祈裁奪爲禱」。

外省民衆恐懼驚疑

當時,最慘的是被毆打殘殺的外省公教人員,他們在事後紛紛打算攜眷離開臺灣,白崇禧於3月20日在長官公署大禮堂(今行政院)召集公務員講話:「餘今仍盼諸君繼續留臺工作,勿稍灰心。須知中國不能離開臺灣,臺灣亦不能離開中國,諸君留臺服務,實與前往內地服務無異。且臺灣乃新收復之領土,即就教育而言,吾人之工作必須5年至10年始可完成。日前侮辱諸君以及傷害諸君者,僅爲極少數之不良分子,極大多數之臺胞仍極愛國,且願與諸君精誠合作。二二八事件,純系意外之偶然事件,餘信今後決不致再有此事,餘並保證今後中央亦絕不容許再有此事」。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參謀長柯遠芬就說,暴徒包圍警察局、憲兵團,要求就地槍決前晚查私煙,擊殺暴徒的緝私員傅學通,警總軍法處本已被迫同意,但陳長官卻正色曰:「此事完全爲一法律事件,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我絕不能接受暴徒要求。『人可廢,法不能廢』」。

蔣介石事後反省,日記載:「新復之地與邊省,全靠兵力維持,善後方策尚未決定,現時唯有懷柔以穩。此種臺民初附,久受日寇奴化,遺忘祖國,故皆畏威而不懷德也」。

二二八事件後,陳儀從臺灣回到上海本不想再爲官,1948年6月中旬,蔣介石忽叫陳儀到南京面談。陳早上到南京,蔣就請吃午飯。那時解放戰爭節節勝利,東北已將解放,蔣眼看平津保不住了,便想在長江一線負隅頑抗。他認爲湖南和浙江戰略位置重要,前者北通武漢,後者北鄰南京、上海。兩者都要由軍界中資格老的去看家,於是擬讓程潛回湖南,陳儀回浙江。

蔣在午飯桌上對陳儀談此問題,宋美齡也在一旁幫腔,慫恿陳儀說:「全靠老朋友助一臂之力,共渡難關」。陳儀辭讓說:「在臺灣搞得不好,累了中央增加憂慮。現在正閉門思過,何能再負責任」?蔣說:「不要提臺灣的事了。我如不把駐臺的部隊調走,何致發生暴動?這責任不能推到你一人身上。目前的問題比臺灣更重要,更危緊了,不得不借重你。希望你從公誼私交兩方面想一想,慨然答應下來!」陳儀不再推辭,這就種下了半年後他離蔣遭難的悲劇。

柯遠芬:「卸任『臺灣行政長官』後閒居上海,蔣公召見他3次,要他復出,他都堅持不肯,最後在何應欽將軍大力推薦和蔣公力邀下,遂就任浙江省主席。至於後來請其外甥丁名楠帶信給湯恩伯,其意旨是要湯放棄抵抗,認爲抵抗沒有用了,並不是要投共,是要保護上海老百姓,免得人民因戰亂而痛苦。」

「陳儀被押抵臺灣後,時任行政院政務委員的俞大維及參謀次長林蔚,以陳儀故交、舊屬的關係曾分別探望過他。林蔚勸陳向蔣介石認錯,並表示如能寫一悔過書,則蔣即允恢復他的自由,在臺灣居住。但爲陳儀所拒。陳說:『我有何錯?我無錯可認,他不高興,可以殺我。我年已過半百,死得了,悔過書我不能寫。』」

湯恩伯曾上書蔣介石請求寬處陳儀:「前浙江省主席陳儀思想錯誤一案,職爲黨國前途與當時責任,已申大義於先,惟職與其有師生之誼,揆諸我國傳統道德,應盡私情於後,伏懇鈞座念其七十暮年,曲予矜全,從輕處分,以終殘生,於國家法紀無虧,在職得公私兩全。」

誰能把歷史給抹掉

陳儀提拔的俞大維也向蔣介石說:「希望比照張學良,只關不殺。」谷正綱說:「總裁要借陳儀的頭鎮壓人心。」

1950年3月1日蔣介石在臺灣復職,5月23日記載:「陳儀交軍法審判。」6月14日記:「指示經兒應注重之業務。……批准陳儀死刑……」

6月18日清晨,陳儀在臺北碧潭就義,死前凜然說:「我人死精神不死,我的血是替京滬杭一千八百萬軍民同胞流的。」

6月19日蔣日記:「據報,其態度倔強,可謂至死不悟。乃知共匪宣傳之深入,甚至此種萬惡官僚之腦筋,亦爲其所迷妄而改變,不知其有國家民族,而反以迎合青年爲其變節來由矣。宣傳之重要有如此也。」

陳儀離臺前做詩:「事業平生悲劇多,循環歷史究如何;癡心愛國渾忘老,愛到癡心即是魔。」這可謂他一生的寫照。

張學良:「那二二八事變,陳公洽這個人並不壞。這是一個真歷史的事情,真的事情,你也抹不掉,將來你還能抹掉嗎?誰能把歷史抹掉?!」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