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縣測速杆去年進帳2.2億 再增2處

彰化縣警察局在福興鄉省道臺17線,臨海路與福正路口,新設測速照相杆限速70公里,4月1日啓用。(彰化縣警察局交通隊提供/吳敏菁彰化傳真)

彰化縣警察局在福興鄉省道臺17線臨海路與福正路口、社頭鄉縣道141線員集路與侖饒路口,再增設兩支固定式測速照相杆,4月1日啓用,累計全彰化縣共有66支固定式測速照相杆,去年排行前20名的測速杆共取締13萬2798件,爲縣庫進帳2億2470萬元。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隊副隊長許自強說,新成立福興鄉臺17線測速杆,採南、北雙向測速,限速70公里,地方反應福興鄉臨海路道路又寬又直,不少駕駛「駛勒飛」,且車流量不少,險象環生,設立測速杆提醒小心,車速超過80公里就會拍照,將開紅單。

社頭鄉員集路去年發生死亡車禍,警局評估後,選定在員集路與侖饒路口架設固定式測速照相杆,速限50公里,車速一旦超過60公里就開罰。

彰化縣警察局統計,全縣累計已有66支固定式測速照相杆,其中31支裝有拍照主機,違規超速用路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歷年來「杆王」都由設在彰化市東外環的臺74甲線2.2K處吃下,去年仍再度蟬聯冠軍,共取締1.34萬件,年年公佈戰績,不少駕駛者還是忘情踩油門,都說道路太寬敞了,誤以爲已上快速道,等收到罰單,已後悔莫及;去年第2名是美港公路和美段,第3名則爲埤頭鄉152縣道。

但今年從1月1日統計到3月27日,有新翻轉,和美鎮線東路5段291號南側,取締數達3161件,衝出第一;其次是139線7.7公里處2703件、鬥苑路頂後段與路平路口2298件。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隊長林世明強調,去年取締案件較前年增加3萬多件,車禍減少435人、死亡少15人,罰錢不是目的,主要維護用路人的安全;設置測速定點都依車流、路況及交通事故件數評估,並與相關單位會勘後,經過公告及設置預告標誌,纔會取締。「十次車禍九次快」呼籲按照速限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