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再新增3處測速照相 3月1日啓用最高開罰3萬6
苗栗縣警局新增超速照相設備,並從3月1日起啓用執法,其中之一位於竹南鎮公義路1557號前。(苗栗縣警局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苗栗縣警局新增超速照相設備,並從3月1日起啓用執法,其中之一位於三義鄉苗140線19.9公里處。(苗栗縣警局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苗栗縣警局17日公佈3處新增超速照相設備,並從3月1日起啓用執法,警方提醒用路人務必遵守速限行駛。3處新設置測速照相地點分別位於竹南鎮公義路1557號前、三灣鄉臺3線101.2公里處及三義鄉140線19.9公里處。另原在縣道140線16.2至23.1公里設置的區間測速執法設備,經會勘評估後,將偵測路段調整爲16.2公里至16.9公里,亦將同步啓用執法,新增3個超速照相設備路段速限均爲60公里。
縣警局交通隊說明,在竹南鎮公義路段因道路筆直且車流量大,易有車輛違規超速行駛。三灣鄉臺3線多爲彎道,並且每逢假日都有大量大型重機車、旅遊車輛來往,沿線常有外來遊客行經觀賞沿途美景,車速一旦過快,易失控衝往對向車道,釀成事故。而縣道140線區間測速執法設備,經縣府等相關單位現地會勘,考量生態保育及當地居民往來通行交通安全等因素評估後調整執法路段。
配合去年新修正交通法規新制,嚴重超速也由原先超速60公里降低爲40公里,同時從原最高罰2萬4,000元提高至3萬6,000元,縣警局希望駕駛人能遵守速限規定,共同維護行車安全。
苗栗縣警局長陳世煌表示,在易肇事路段設置測速照相設備,主要是讓駕駛人遵守車速限制,執法的目的不是開罰,而是爲了維護用路人的安全,呼籲用路人養成遵守交通規則的好習慣,共同維護交通安全與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