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市14樓高大廈造成48戶鄰損 8次勒令停工賠償調處中

彰化市南興段從2016年興蓋地下2層地上14層大廈,造成鄰損,住戶抗議。(吳敏菁攝)

彰化市南興段從2016年興蓋地下2層地上14層大廈,造成鄰損,住戶向議員吳韋達陳情牆壁龜裂。(吳敏菁攝)

彰化市南興段從2016年興蓋地下2層地上14層大廈,造成鄰損,住戶向議員吳韋達陳情牆壁龜裂。(吳敏菁攝)

彰化市南興段從2016年興蓋地下2層地上14層大廈,造成48戶鄰損,2日部分住戶抗議,要求儘速解決爭議,彰縣府表示,前後共計勒令停工8次,建設公司與受損之25戶達成和解

,剩餘23戶對賠償金額尚無法達成共識,未解決爭議前,縣府不會核發建築物使用執照。

議員吳韋達表示,住戶陳情,大樓從興建至今爭議不斷,到現在已過5年僅完成基本的修補,觀察房屋圍牆龜裂狀況,從原本僅能伸進手指的狀態到現在手掌都能伸進去。如果未來發生較大的地震,該怎麼辦?

受損戶表示,本來沒有龜裂的房子,變成傾斜又下陷,漫漫5年過去,除了鑑定賠償金額外,還有這5年的精神損失,希望縣府主持公道。

建商表示,建商有誠意解決問題,目前主體建構已經完成,已經和25戶完成協調,其餘6戶正進行第2次現場鑑定。

建設處表示,這起建築爭議,主要在彰化市地下水位高,抽水造成下陷,縣府前後共計勒令停工計8次,每次停工,都由監造人鑑定無危及公共安全後,始可繼續施工,目前建築物結構體已完成,進行建築物裝修工程施工,周邊受損戶經監造人鑑定並無公共安全之虞。

縣府表示,已別於去年、今年召開兩次「建築爭議事件評審委員會」,受損戶計48戶,達成和解計25戶,其他23戶部分有17戶已召開過2次會議仍無法對賠償金額達成共識,6戶目前正進行第2次現場鑑定。後續如無法達成共識,23戶經評審委員會決議之賠償費用提存法院,由雙方當事人循司法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