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麗善批國土法不公 迴應劉世芳:不要只爲政治辯護

雲林縣長張麗善認爲國土法攸關農民權益,不應該只爲政治辯護、政治角力。(本報資料照片)

國土法爭議難解,日前內政部長劉世芳在立法院答詢,指地方政府現在不願意送功能分區圖的理由和她所知道的完全是背道而馳,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劉所知道的是什麼應該講清楚,「此事攸關農民權益,不應該只爲政治辯護、政治角力。」

雲林縣府8月底辦完20鄉鎮市國土計劃法說明會,目前正在整理民衆陳情意見,縣府表示功能分區圖仍在調整中,缺農水路以及低地力農地將排除於農1以外。

針對劉世芳所言,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國土法是爲保護農地,但有土地正義不公平的問題,臺語諺語說「第一某子、第二田園」,農1可能斷送農民未來,爲政者應該將心比心,不應該只是政治辯護、政治角力,本末倒置、顛倒是非。

張麗善說,「現在國家領導人缺乏是什麼?缺乏將心比心,缺乏同理心,如果將心比心,你就知道爲什麼民衆會哀嚎。」

她表示,現在民進黨把國土法歸咎於2016年馬英九執政時的立法,但都忘記民進黨已執政8年多,子法尚未修好,施行細則也沒有,今年才公告土地管制規則,農民權利受嚴重剝奪當然要跳腳,當然會據理力爭,執政者不應繼續推卸、不承擔責任。

張麗善說,農1的畫設標準是「25公頃以上土地、80%從事農業工作」,但很多是沒有農水路的,雲林縣府請示中央沒有農水路怎麼可歸類於農1?中央答覆「並非旱地就不能列爲農1」,「這證明二件事,一是畫設原則不公平,二是主導權完全在中央。」

她指出,縣府完成國土計劃法說明會,收集資料後會進行彙整與檢討,先送縣的國土計劃審議委員會,之後纔會送中央,修正的原則是缺農水路以及低地力農地將排除於農1以外,目前仍在盤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