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傑,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衆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

據安徽省銅陵市紀委監委12月30日消息,日前,銅陵市紀委監委對樅陽國有資本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章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章傑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禮,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濫發福利;違反組織原則,違規爲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廉潔底線失守,違規經商辦企業,在業務單位報銷個人費用;漠視羣衆利益,肆意攤派費用,加重羣衆負擔;作風不嚴不實,履職監管不力;不注重立德修身,與他人保持不正當性關係,造成不良影響;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支付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未按制度要求正確履職,工作監管嚴重缺位,造成國家財產重大損失。

章傑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衆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和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銅陵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決定給予章傑開除黨籍處分,由銅陵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