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迎大甲媽不平安 員警和宮廟董事遭鞭炮亂炸射傷

彰化縣警察局方仰寧指示督察科股長許晉議前往慰問鞭炮炸傷員警。(彰化縣警察局提供/吳敏菁彰化傳真)

彰化縣警察局長方仰寧指示督察科股長許晉議前往慰問鞭炮炸傷員警。(彰化縣警察局提供/吳敏菁彰化傳真)

大甲媽12日創下史上最和平民生地下道,緊接着來17點35分行經彰化市永安街126號前,執行維安員警和鎮瀾宮董事,就遭民衆放鞭炮分別灼傷左手手肘及背部,警方徹夜蒐證發現,揪出是李姓民衆所爲,警方訊問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

彰化警分局表示,依據現場執勤員警的蒐證錄影帶過濾,發現施放鞭炮爲李姓民衆,警方通知說明,李表示爲迎接媽祖鑾轎才放鞭炮,不知道爲何鞭炮竟往兩旁炸射,才造成兩名執勤員警受傷。

警方訊問後全案將依公共危險罪移請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另有關施放鞭炮行爲有否違反相關規定,函請消防單位認定裁處

施放鞭炮煙火會造成空氣污染與人身安全危害噪音影響民衆生活安寧,彰化警察分局呼籲各宮廟信衆參與遶境活動不要施放鞭炮,尤其晚上10點到隔日6點施放爆竹煙火行爲,管制時間施放產生笛音或爆炸音之爆竹煙火,經消防單位勸導不聽者,會將現場鞭炮扣留或沒入外,並蒐證逕行舉發,切勿違反相關法令,亂放鞭炮,最高罰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