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棄置事業廢棄物弊案! 再利用公司涉嫌牟利1.6億元

彰化縣線西鄉再利用公司蕭姓負責人等人涉嫌假借「事業廢棄物再利用」名義,非法清理事業廢棄物,伺機將事業廢棄物外運至西部各縣市棄置,不法利益1億6400萬元,彰檢依違反廢清法將蕭男等13人提起公訴。(彰化地檢署提供/葉靜美彰化傳真)

彰化縣線西鄉再利用公司蕭姓負責人等人涉嫌假借「事業廢棄物再利用」名義,非法清理事業廢棄物,伺機將事業廢棄物外運至西部各縣市棄置,不法利益1億6400萬元,彰檢依違反廢清法將蕭男等13人提起公訴。(彰化地檢署提供/葉靜美彰化傳真)

彰化縣線西鄉再利用公司蕭姓負責人等人涉嫌假借「事業廢棄物再利用」名義,非法清理事業廢棄物,伺機將事業廢棄物外運至西部各縣市棄置,不法利益1億6400萬元,彰檢依違反廢清法將蕭男等13人提起公訴。(彰化地檢署提供/葉靜美彰化傳真)

彰化縣線西鄉再利用公司蕭姓負責人涉嫌假借「事業廢棄物再利用」名義,非法清理事業廢棄物,伺機將事業廢棄物外運至西部各縣市棄置,不法利益1億6400萬元,全案因載運廢棄物之曳引車在去年6月於國道三號北上226.8公里翻覆而曝光,經檢警環聯手深入追查,彰檢依違反廢清法將蕭男等13人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2022年6月9日凌晨3時52分許,1輛聯結車行經國道三號北上226.8公里時失控翻覆,車上所載運的廢塑膠混合物全散落地面,經南投縣環保局派員到場稽查,發現其未領有清除許可文件,因此得知是線西鄉這間再利用公司,涉嫌假借「事業廢棄物再利用」,非法將廢棄物載運到其他縣市堆置,保七總隊第3大隊據報後報請彰化地檢偵辦。

彰檢隨即啓動「檢警環」平臺機制,由檢察官林裕斌指揮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3大隊中區中隊會同彰化縣環境保護局進行長期監控及蒐證,查悉線西鄉這間公司、某營造公司、某國際公司等公司負責人相互勾結,牟取高達1億6400萬餘元廢棄物處理費用。

檢方偵查,線西鄉這間公司僅爲公告再利用事業廢棄物公司,僅能收受可供再利用一般事業廢棄物(廢塑膠R-0201),再利用處理後之塑膠產品,並僅能出售給塑膠工廠,公司依法不得收取D類事業廢棄物進行處理。

某營造公司在2021年間,因承攬臺中市烏日區明傳產業園區開發計劃公共設施工程,該工程於施工期間發現遭掩埋大量不可進入「再利用」處理體系的D類事業廢棄物,數量多達9491.66公噸,如合法處理,將因此支出高達約1億6000多萬元之處理費。

某營造公司因此與線西鄉再利用公司蕭男等人勾結,將該等廢塑膠混合物(D-0299),向臺中市環境保護局假稱可再利用,進而在各縣市尋找非法掩埋地點棄置、或回填至土地,而以此牟利。

彰檢表示,爲保全日後犯罪所得之追繳、防止被告脫產,檢察官並強力清查被告等名下全般財產,向法院聲請查扣被告等所有價值4000萬元動產及不動產。案經偵查終結,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前段無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清理等罪嫌將被告等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聲請沒收不法所得1億64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