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警輕生亡!遺孀爆「遭職場霸凌」 警局人死12天才開小組審議

記者唐詠絮、戴若涵/彰化報導

近日霸凌案連環爆,彰化縣警局一名39歲張姓偵查佐17日在租屋處輕生亡,遺孀27日曝丈夫留下遺言,點名3人對他職場霸凌。事件發生12天后,彰化縣警局指出,28日已邀集相關專家學者召開「機關安全及衛生防護小組」審議。

▲彰化警輕生案,督察長楊志傑(右)及刑大隊長陳培德(左)說明。(圖/記者唐詠絮翻攝,下同)

據瞭解,該名輕生的張姓偵查佐爲臺中人,104年特考班畢業,106年1月分發至彰化縣警察局,歷任彰化分局三家派出所、花壇分駐所警員,111年4月升任偵查佐到彰化縣警局刑大服務。

張姓偵查佐17日晚間8時應上班,但同仁卻發現他遲遲未到勤,經打電話聯繫未果後,隨前往租屋處尋人,並連繫房東協助開門,不料,進門後發現張員已無呼吸心跳,趕緊將人送醫搶救,但張員到院前已死亡。

彰化縣警局23日表示,張員並無績效壓力或職場霸凌等問題。但張員的遺孀27日發出陳情信指出,在丈夫的手機內發現遺言,內容明確指出刑警大隊的3人對他言語、職場霸凌,纔會逼得他走上絕路。

對此,彰化縣警局28日再回應,「張員現年39歲,已婚,妻兒住臺中市,渠獨自租住彰化市,從警職6年多,在本局刑事警察大隊已服務2年多,工作負責盡職,表現正常,本局對此深表哀悼不捨」。

彰化縣警局指出,案發後警局查扣張員遺留手機,發還家屬,並由刑事警察大隊向家屬說明若對手機內容及相關影像等均有保留事證,若有任何疑問可供查證,警局督察科亦主動展開行政調查,經查本年度未曾接獲投訴或反映本局刑事警察大隊有職場霸凌或管教不當等情事。另查張員工作職掌、移送案件、承辦公文量未發現有不合理工作要求;獎勵部分均由張員主導認可後陳報並無不公平等情。再訪據相關同仁,張員未曾與同仁間有相處不睦、言語或行爲衝突情事,該單位工作氣氛融洽。

彰化縣警局表示,本案經調查後,爲求公允周全,全案已於11月25日函請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調查,將持續配合檢察官釐清詳細原因;另有關家屬陳情疑似遭霸凌部分,本局於11月28日邀請相關專家學者召開「機關安全及衛生防護小組」審議。

彰化縣警局指出,發生這件憾事,警察局深表遺憾和不捨,局長親率刑大大隊長、人事室主任等重要幹部前往靈堂向家屬說明爭取從優撫卹事宜,另由刑警大隊幹部及每日編排同仁協助治喪事宜,盡力協助家屬辦理後事及相關撫卹事宜,也將對刑事警察大隊同仁進行團體諮商,以期早日撫平傷痛。

▲彰化爆偵查佐「租屋處輕生」,遺孀悲痛發陳情函到總統府 。(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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