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殺警!薛貞國遭圍毆喪命 「非因公死亡」遺孀提告結果曝
2014年11月28日,臺北地方法院首次開庭審理臺北市警局偵查佐薛貞國遭黑幫分子圍毆殺害案,遺孀黃嘉鳳(中)帶着薛貞國遺照到庭,希望法官能還給薛貞國一個公道。(本報資料照片)
2014年9月14日凌晨1時許,臺北市夜店爆發殺警案,時任信義警分局偵查佐薛貞國被衆人圍毆致死,他的妻兒申請因公撫卹,銓敘部處分依「意外死亡」核發撫卹金,家屬不服認爲薛應爲「因公死亡」,提告請求撤銷原處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薛男當時不是依法執行職務,並非因公死亡,判決駁回家屬的請求。可上訴。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已故偵查佐薛貞國的遺族提告主張,薛貞國在2014年9月14日死亡,銓敘部因公審查小組最終決議依「意外死亡」撫卹,遺族不服處分提起行政訴訟。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依現場監視器畫面,可證明薛貞國有對曾威豪起腳之動作,始引發如加害人陳柏元等人對薛貞國反擊,薛貞國上開對曾威豪起腳之動作,已非依法執行職務,且薛貞國違反服勤不得飲酒之規定,其未依規定通報而逕予處置,於休假期間前往刑事責任區處理案件,尚難認定爲依法執行職務。
北高行政法院認爲,銓敘部因公審查小組決議以意外死亡撫卹,尚無違誤,判決駁回訴訟,可上訴。
警員薛貞國被殺案,率衆前往的主謀蕭叡鴻等61人遭依聚衆鬥毆致死等罪各處判刑2月到13年不等刑期確定;另9人部分,最高法院將「富二代」曾威豪、劉芯彤夫妻各依聚衆鬥毆致人於死罪判刑8年,另外7名共犯各判7年到10年6月不等刑期,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