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加水站水源不清 擬修法管理

一些加水站許可標示,經風吹日曬都已經看不出日期。(劉惠娟提供/吳敏菁彰化傳真)

彰化縣登記有案的加水站多達765處,半數水源許可來自南投,但日前爆發溪湖業者地下水假冒埔里山泉水的情事,讓人憂心飲水品質議員劉惠娟7日質詢指出,加水站五花八門,不少設備封閉、標示模糊,如何讓民衆喝得安心?彰化縣衛生局表示,已着手增修加水站自治管理條例,強化管理。

標示不清 議員質疑

久旱不雨,缺水讓民衆更依賴加水站,劉惠娟表示,民間加水站良莠不齊,不少加水站根本沒標示或標示模糊,更多的儲水設備和水塔等都用鐵皮封起來,看不清儲水桶塑膠、還是不鏽鋼儲存方式是否符合安全衛生

劉惠娟也指出,加水站的水源有來自地面水、地下水和自來水,業者爲吸引消費者,還有標榜麥飯石礦泉水海洋鹼性能量水、鈣離子水等,琳瑯滿目,且標價各有不同,竹炭水1公升20元、鈣離子水1公升40元、麥飯石水1公升30元,消費者往往不知賣的是什麼名堂,只能憑着「信者恆信」消費,難道就不能有進一步的保障嗎?

縣府籲 認明衛生局許可

彰化縣衛生局長葉彥伯指出,中央對於加水站管理並沒有訂定法源,彰縣府在2009年已制訂自治管理條例,水源必須取得許可,水質也得經過環保局水質檢測通過,衛生局也會不定期的抽驗。但日前爆發溪湖有業者抽用地下水、卻假冒埔里山泉販售取巧利用縣市水源管理的漏洞也浮出檯面

葉彥伯表示,頒定自治管理條例至今多年,業者經營型態也有很大的改變,目前着手修法重點,除增訂水源溯源及流向管理機制規範水源運送、儲水、取水等設施之自主管理機制,也增訂加水站應標示事項,包括水源類別,水質檢驗結果、水質管理人等資訊揭露,並要加重罰則

葉彥伯呼籲,登記有案的加水站必須貼有彰化縣衛生局許可,如果標示不明,或者陳舊、沒有更新,就不要使用,並通報衛生局稽查和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