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花冠一審判決 內政部:未達停職要件
民政司副司長羅瑞卿受訪指出,根據《地制法》第78條規定,停止地方首長職務有幾項要件,第1款,涉嫌犯內亂、外患、貪污治罪條例或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但涉嫌貪污治罪條例上之圖利罪者,須經第二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第2款則是,法定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爲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罪者。
內政部表示,依據高雄地院今天宣判,張花冠依16個泄密罪判處2年6個月,得易科罰金;另泄漏大埔美二期標案部分,則遭依泄密罪判1年8個月,不得易科罰金,均未構成停職要件。
相關資訊
- 中央要他停職 李朝卿落淚:不要未審先判
- 立委免停職!顏寬恆判決無涉賄選 內政部:不適用選罷法
- 張振亮預備行賄罪判決確定 內政部:將依法解職遺缺不遞補
- 涉貪3千萬一審判「無罪」 張花冠:法官還公道
- 日職/一壘審誤判導致丟分 陳冠宇:比賽一部分
- 垃圾車弊案「泄密」遭判刑 張花冠:司法包裝政治事件
- 用民調決定性別變更要件? 內政部遭批荒謬
- ▣ 荷蘭內政部長確診新冠肺炎 籌組新政府談判被迫暫停
- 衛福部未審先判
- 高虹安一審「判有罪」就需先停職
- 特赦扁案關鍵曝光!法務部報告:未判決案件不在範圍內
- 高虹安停職 張啓楷再質疑內政部「凌駕司法權」
- 中職/一壘審最後離壘判決 鑼總:有電視輔助判決就好
- 中職/不滿主審判決 史耐德遭林金達驅逐出場
- 拿走判決筆記 竟告法官未審先判
- 通傳會要審查網路「假新聞」?NCC:社秩法爲內政部職掌
- 太陽花攻佔政院 有罪判決遭撤銷發回更審
- 嘉義縣長張花冠泄漏大埔美二期標案 一審判1年8月
- 花蓮鯉魚潭開發弊案定讞 前內政部審委判刑12年將發監
- 時評》衛福部未審先判
- 高虹安一審有罪停職! 未來二審無罪、或有罪定讞的可能政治走向
- 影/【花檢公審幼童】檢審會決議林俊佑停職,送監察院彈劾
- 顏寬恆未涉賄選 內政部:無公職人員選罷法停職規定之適用
- 政院明通過「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 高中職以上可參審案件
- ▣ 中職/張正偉改判內野安 洪總挑戰王!改判率達46%
- ▣ 大巨蛋消防審查爭議 內政部籲遠雄7月補件續審
- 陸軍步訓部分隊長涉毒被停役 提復職行政訴訟判決大逆轉
- 內政部未盡審查責任 大埔農地案發回
- 中職/一壘審4局爭議判決 洪總:值得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