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花冠行程照跑 張瑛姬要上訴

不受官司判決影響,嘉義縣長張花冠16日出席反賄選宣導講座,神情平靜,似乎已跳脫判決的影響。(呂妍庭攝)

涉及嘉義縣政府環保局勞務及垃圾車採購等19案,嘉義縣長張花冠和妹妹張瑛姬都遭判刑,遭重判10年的張瑛姬16日發聲明稿表示對高雄地方法院未詳查各項事證就重判,甚感遺憾,澄清自己絕無收受任何利益,判決書在無證據下就認定她收取417多萬元,與事實不符,會上訴到底。

嘉義縣工商協進會副總幹事張瑛姬被高雄地方法院合議庭認定,獲張花冠授權覈定評選委員,趁機將評委名單泄漏給廠商,因不具公務員身分,未涉貪污,最後依19個泄密罪重判她10年,因張瑛姬請假3天,外界無從取得她的迴應,昨張瑛姬透過友人轉達,指她被誣陷、重判,心情難以平復,但絕對會提出上訴。

張瑛姬聲明稿指出,第一,她絕無收受任何利益,判決書在無證據下即認定收取417萬餘元,完全與事實不符。第二,她僅單純請相關產業學界人士,推薦適合評委名單,以利縣府環保局標案甄選最適當廠商,許多推薦名單與事後實際出席名單亦常有變動或不同。第三,其他被告通聯間以密語聯繫,她完全不知情

至於張花冠遭判刑後,昨現身唯一一場公開談話行程,隻字未提官司,神情與平日無異,似乎已跳脫前一天的激動、憤怒情緒,幕僚透露,縣長以縣政爲優先,行程照跑,後續官司就交由律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