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6男、2少年製彩虹菸販售 毒手竟還伸入國小
彰化邱姓男子去年招募5男及2少年,製作彩虹煙販售,以每條10包拆帳分潤,至少賣出20多條,魔手甚至伸入國小校園;檢方今天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提起公訴。
根據起訴書,22歲邱嫌在去年7月至12月間,招募許、蔡、詹、江、鄭5名年輕男子以及2名未成年少年;邱男、許男合資新臺幣25萬元,與江男擬定計劃,再指示鄭男在網路購買彩虹煙菸草、煙管、打煙機等。
邱男等人平時藏匿於溪州鄉工寮、田中鎮汽車旅館製作彩虹煙,用夾鏈袋將18支彩虹煙裝成1包,每條10包售價3萬元,每賣1條給邱1萬8千元至2萬1千元作爲分潤,甚至曾在溪州鄉某國小販售。
犯嫌供稱已製作20多條彩虹煙,檢方估算邱男至少已賺取36萬元,江男獲取約10萬至20萬元,其餘犯嫌爲1萬到2萬2千元。
檢方今依涉違犯組織犯罪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將邱男、蔡男、詹男、江男、鄭男提起公訴;許男另涉三級毒品製造,另案偵辦;2名未成年少年移送彰化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