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黑吃黑」強擄情侶檔摩鐵囚禁 勒贖300萬下場慘

林姓男子去年以商討債務爲由,夥同另5名嫌犯將一對情侶騙往新北市汐止萬路山區,再強押至一處汽車旅館進行拘禁,更勒索須付3百萬元才得釋放。(圖 / 三峽警分局提供)

詐騙集團爲利益糾葛上演「黑吃黑」事件!林姓男子以商討債務爲由,夥同另5名嫌犯將一對情侶騙往新北市汐止萬路山區,再強押至一處汽車旅館後將人拘禁,更叫囂稱須付3百萬元才得釋放。三峽警方獲報調查將林男6名嫌犯拘捕到案,新北地院日前依擄人勒贖、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等罪,將林、粘、郝3名男子各判7年10月至7年2月不等徒刑。可上訴。

回顧本案,一名婦人去年前往三峽警分局報案,指稱接獲家人來電錶示遭到拘禁,時任分局長王鴻儒隨即指示偵查隊成立專案小組,報請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警方攻堅畫面。(圖 / 三峽警分局提供)

警方循線調查,鎖定三峽一處汽車旅館前往攻堅,順利將20歲陳男及謝女二人救出。警詢時,陳男表示自己與謝姓女友12月9日凌晨開車至汐止萬路山區,準備赴約商討債務,未料反遭對方痛毆、捆綁,甚至與女友雙雙被塞入後車廂,隨後強押至三轄區一間汽車旅館進行拘禁,威脅稱須付300萬元才肯放人。

據悉,警方以車追人,後於同日中午12時許,在三轄區中山路尋獲陳男駕駛車輛,現場將林男(20歲)、粘男(21歲)、郝男(22歲)、焦男(22歲)、黃男(21歲)、方男(19歲)6人逮捕歸案。偵訊期間,該6名犯嫌態度極不配合,後經警方深入調查,查獲本案起因爲粘、郝男二人曾將銀行帳戶賣予陳男,事後卻未獲得酬勞,爲此揪人將陳男騙出並毆打拘禁,訊後全案將6名犯嫌依傷害、妨害自由、強盜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新北地院審理,依擄人勒索罪各判處林男7年10月徒刑,粘男和郝男各7年6月徒刑、焦男7年2月徒刑,黃男、方男二人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