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案多到爆!立委提案增「檢察官助理」
法務部長鄭銘謙24日赴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備詢。(鄧博仁攝)
近年來詐騙猖獗,電信詐欺新收案件數逐年遞增,基層檢察官案件負荷超載,立法院司委會今審議「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民衆黨、民進黨立委都提案,盼授權地檢署得比照法官助理制度聘用檢察官助理。對此,法務部書面報告指出,對立委提案敬表贊同,但也認爲高檢署、最高檢的員額應修正;司法院指出,盼與行政院研議後提案再合審。
民衆黨團、民進黨立委提出「法院組織法增訂第六十六條之五條文及 第七十三條附表修正草案」,民衆黨立委黃國昌指出,電信詐欺新收案件數逐年遞增,2022年較2019年成長 360%,地檢署業務日益繁重,基層檢察官案件負荷超載,因此行政院現行以臨時人員聘用之檢察官助理制度應法制化。
法務部指出,偵查檢察官去年每月平均新收案件高達110件,偵查終結平均每件所需61.5日,檢察官工作負荷甚重,爲適度減輕檢察官工作負擔,厚實偵查團隊戰力,避免過量的電信詐欺案件影響偵查量能,確有增設檢察官助理必要。
法務部表示,該草案規定各級檢察署均得置檢察官助理,高檢署、最高檢員額附表是否爲相應之修正,宜併爲考量。
針對藍委翁曉玲提出「法院組織法 第六十七條條文及第七十三條附表修正草案」,因地方檢察署及檢察分署的觀護人室置臨牀心理師,未納入諮商心理師,希望引用更多元專業心理師。
法務部認爲,將臨牀心理師修正爲心理師,可涵蓋臨牀心理師與諮商心理師,確實有所需,各地檢署可依其需求因地制宜進用臨牀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使機關保持用人彈性,本部敬表贊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