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狂傳與女友性愛片給她IG好友 加碼「交換私密片」辯有性癖好

高雄吳姓男子有特殊性癖號,和女友交往時拍下大量性愛影片、裸照,兩人分手後把檔案傳給追蹤女友IG的粉絲,還貼到Dcard「西斯版」和網友交換私密片。高雄地院依違反個資法、散佈猥褻物品罪判吳男8月,可上訴。(本報資料照)

吳姓男子和女友交往時拍下大量性愛影片、裸照,兩人分手後,吳男竟把檔案傳給追蹤女友IG的粉絲,還貼到Dcard「西斯版」和網友交換私密片,女子得知此事崩潰報警。吳男坦承自己有特殊性癖號,高雄地院依違反個資法、散佈猥褻物品罪判吳男8月,可上訴。

2021年5月吳男和女友開始交往,交往期間拍下大量性愛影片和裸照。2022年1月2人分手後,吳男竟申請3個IG帳號,把私密影片及照片的下載連結傳給多位女友的IG追蹤者。

吳男還把連結上傳到Dcard「西斯版」,7、8位網友看到後,甚至私訊吳男,交換彼此的私密影片、照片。

吳男女友事後收到粉絲警告,崩潰之餘趕忙報警,警方前往吳男住處搜索時,當場查扣到存有性愛影片及照片的手機、平板電腦。警方發現,吳男將性愛影片及照片刻意存在LINE的相簿中,同步至雲端,立刻查扣相關證物。

吳男坦承犯行,還說自己有特殊性癖號,透過散佈自己和前女友的性愛影片及照片獲得快感。

法官認爲,吳男絲毫不尊重前女友的隱私,恣意將猥褻影像上傳至網路,揭露前女友的性生活個資供不特定人觀覽,破壞社會善良風俗及前女友對他的信任。此外,數位檔案一經上傳網路,即能迅速散佈,事後難以確保網路上的檔案均能悉數刪除,亦有遭他人利用深僞技術(Deepfake)重製的可能,造成女子身心受創甚深,最後依違反個資法、散佈猥褻物品罪判吳男8月,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提醒您: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佈、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佈、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着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