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夫外遇3女「猜拳下次誰在上」妻怒討41萬贍養費 法官1原因駁回

渣夫外遇3女「猜拳下次誰在上」,妻怒討41萬贍養費,法官1原因駁回。(示意圖/達志影像)

一名人妻指控丈夫婚後頻頻外遇,不僅和小三互傳「猜拳決定下次誰在上面」、「下次我可以騎上駕駛座嗎?」等露骨對話,又與小四、小五等女子曖昧不斷,事後還被丈夫趕出婆家,這段婚姻讓她心力交瘁,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並要求41萬的贍養費;法官判準離婚,但駁回贍養費之請求。

據判決書指出,人妻主張與丈夫2017年10月間登記結婚,雙方認識未深,無感情基礎,婚後丈夫頻頻外遇,丈夫在2020年10月底至同年12月間與小三發生婚外情,2人對話紀錄中,除有汽車旅館之訂購資訊外, 亦有男女間親密之對話,諸如「猜拳決定…決定下次誰在上面」、「下次我可以騎上駕駛座嗎?…可以這樣才激情是嘛」,顯見已發生性行爲。

不僅如此,2020年12月間,丈夫又以通訊軟體分別與暱稱「琦琦」、「臻臻」之女子,互傳親暱之對話,並與其中一名女子通話1小時以上,她因此向丈夫提出侵害配偶權訴訟,沒想到丈夫一氣之下,竟將她趕出婆家,至今僅能一人居住在外,對此段婚姻實已心力交瘁,因此向法院訴求離婚。

此外,人妻提出,她的母親在2020年3月底確診高血壓病,父親又於同年10月突發腦梗死,於進入加護病房急救後住院,而有左側腦梗塞併發心肌硬死、右半身癱瘓並失去語言、自理能力,自己無力負擔龐大的醫療費用,因此向丈夫請求41萬6000元的贍養費。

法庭審理時,人夫並未出庭,僅以聲明及陳述,對妻子提出之事證不爭執,對離婚亦無意見,但不同意贍養費之請求。

法官認爲,人妻先前對丈夫提出侵害配偶權之訴訟後,經法院判決勝訴,人夫亦不爭執,堪信雙方已情感全無,且再無互信互愛之情感基礎,且人夫就婚姻之破綻有可歸責之處,因此判準離婚。

至於贍養費的部分,法官認爲人妻並非無自營生計能力之人,雙親患病時間也與離婚時間不同,不得推認與離婚有關,再其對父母之扶養義務乃人妻自身負擔之義務,不得併入離婚請求,因此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