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父不務正業欠鉅債 還對她強制性交!悲情女訴請免養準了

渣父不務正業欠鉅債,還在她年幼時予以強制性交,悲情女訴請免除扶養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女子小萱指控父親阿國(均化名),婚後育有她與3名兄弟姐妹,但是父親不務正業,並積欠大筆債務,她自幼住外婆家由母親獨自照顧。父親孩在她年幼時,對她強制性交、猥褻,讓她身心受到極大傷害,不滿父親未盡扶養義務,孩對她做出不法侵害,憤而聲請免除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國曾對小萱做出猥褻等妨害性自主的不法侵害,並經法院事判決。而小萱的母親在另案證稱,她與阿國離婚之前,就沒有給過孩子扶養費,離婚未同住後,更沒有與小孩聯繫,但會來找她要錢。而阿國未於調查期日到場,也沒有未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

法官審酌,自小萱年幼時,阿國就完全盡保護教養或扶養義務,且曾對小萱做出性侵害,阿國的行爲,對小萱造成嚴重的心靈創傷及陰影,顯已構成對小萱爲故意虐待、重大侮辱,以及身體、精神的不法侵害行爲,並且情節顯屬重大。

法官日前依法判決,如仍由小萱負擔阿國之扶養義務,明顯有失其公平。因此小萱主張,依民法第1118條之1第2項之規定,請求免除她對阿國之扶養義務,洵屬有據,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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