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毆斷氣前喊「不是我」 臺三線轎車裹屍主嫌二審判16年
死者在遭毆斷氣前喊「不是我」, 臺三線轎車裹屍主嫌二審判16年。(中時資料庫)
橫山鄉臺三線去年11月13日發生棉被裹屍案,男子徐志明與彭姓男子有200萬元債務糾紛,徐男誘騙彭男外出,夥同小弟痛毆砍殺,彭男斷氣遭棉被裹屍,被棄置在自己轎車後座,徐男等6人依殺人罪嫌起訴。新竹地院今(10日)盼徐男有期徒刑18年,其餘五名共犯各被依傷害致死、遺棄致人於死等罪判刑1至9年。案經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今改判徐嫌16年徒刑。
47歲的徐志明與53歲彭男,因有200萬元詐欺案贓款分配糾紛,彭男因曾向徐男暴力討債,並將徐男的BMW轎車典當30萬元,徐男因而心生怨恨,尋思報復,去年11月12日晚,徐男夥同小弟將彭男押走,帶到叔叔官男在芎林鄉的鐵皮屋,逼問彭男如何處理車輛贖回事宜。
新竹縣彭姓男子疑因債務糾紛遭人殺害,陳屍在自己車上,因一起車禍,使全案曝光。(中ˊ資料庫)
2人爆發口角,徐男手下湯男持電擊棒不斷電擊彭男身體及大腿,徐男則徒手不斷毆打彭男,並持手槍槍托猛力敲擊彭男頭部,又拿水果刀刺彭男臀部、右小腿及右腳踝,造成彭男腳筋被砍斷。
徐男手下並以屋內長椅板凳敲擊彭男背部,用腳踹頭部,致彭男傷口不斷大量出血、倒在地上痛苦呻吟,官男擔憂哀嚎聲吵到外人,要求徐男帶走彭男。
鄭男開車到鐵皮屋前搭載徐男時,見被害人滿身是血,躺在鐵皮屋前地面呼喊「相信我,真的不是我!」「我沒有做,我沒有對不起你!」但仍依徐男指示,開車到彭男家搬走彭的音響、喇叭、電動工具等物。
徐男開彭男BMW轎車經橫山鄉臺三線時,從小弟口中得知彭男已無氣息,轉身欲查看時,不慎失控撞上中央分隔島,一夥人棄車逃逸,彭男則遭棉被裹屍,棄置在轎車後座。
警方成立專案小組先後逮獲徐男的叔叔官男及劉、彭、湯、鄭等4名手下,徐男逃亡21天后潛逃回芎林住家,在睡夢中被警方逮獲。
法官審理後,認定徐男無故持有改造槍彈犯下傷害致死及強盜罪,又糾集小弟將彭押至鐵皮屋痛毆砍殺,使其傷重不治,其間還搜刮彭的財務,將徐依槍砲罪判刑7年、併科罰金15萬元,傷害致死罪判刑13年,攜帶凶器強盜罪判刑7年6月,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18年,其餘五名小弟各被依傷害致死、遺棄致人於死等罪判刑1至9年。但高院審理後撤銷原判決,改判刑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