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立委質疑利用紙上公司轉手臺鹽綠能上億 雲豹能源回應

臺灣民衆黨立委陳琬惠質疑雲豹能源利用紙上公司轉手,從臺鹽綠能搬走上億元。聯合報系資料照/記者邱德祥攝影

臺灣民衆黨立委陳琬惠今天質疑,雲豹能源利用紙上公司轉手,從臺鹽綠能搬走上億元,臺鹽綠能淪爲與綠營關係匪淺企業的洗錢小弟,經濟部長王美花與前臺鹽綠能董事長、現任內政部次長吳容輝應出面說明。

雲豹能源澄清,與縱橫家營運無關,且雲豹能源無涉縱橫家及臺鹽綠能間往來。

臺鹽表示,關於與下包廠商的商業合約,臺鹽綠能並無損失,且經濟部身爲母公司臺鹽的股東,已要求臺鹽加強內控,公司也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

陳琬惠日前曾批評臺鹽綠能已成爲綠營權貴鍊金的大本營,她今天再度舉行記者會,指控臺鹽綠能替雲豹能源洗錢。

陳琬惠在記者會中秀出會議紀錄,指出臺鹽綠能與恩富資本於2018年簽訂光電申設勞務、土地管理、漁電共生工程與場域設計等合約,同時恩富資本提出以指定價格指定雲豹能源協助電業籌設;但2020年1月時,在雲豹能源的建議下,臺鹽綠能改跟縱橫家公司簽約辦理電業籌設。

陳琬惠指出,縱橫家公司實質上是雲豹能源掌控的紙上公司,恩富資本也由雲豹能源實質控制,結果恩富資本先是發包申設勞務給臺鹽綠能,臺鹽綠能再將電業籌設轉包給縱橫家,只是轉一手,雲豹能源就從臺鹽綠能搬走上億元。

陳琬惠說,她曾質疑,吳容輝在臺鹽綠能董事長任內,原本不想支付給縱橫家公司上億元的費用,但在雲豹能源創辦人張建偉出面後,吳容輝仍支付金額;經她揭露訊息後,吳容輝至今不敢回答當初不願支付金額的理由。

陳琬惠呼籲,經濟部長王美花別再神隱,應出面說明,爲何縱橫家公司憑一紙內容空洞的契約,就從臺鹽綠能搬走上億元。陳琬惠也表示,檢調應該依法主動介入調查,不要因爲是綠營自己人就不敢辦。

雲豹能源發言人張建偉說,縱橫家爲土地開發公司,爲雲豹能源曾經合作過的夥伴之一。

至於縱橫家聯絡地址爲雲豹能源地址,張建偉表示,縱橫家過往主要人員皆在各縣市耕耘地方業務,臺北僅需有人員幫忙傳遞訊息及收發信件,這純屬個人協助縱橫家代收信件行爲。

張建偉說,雲豹能源爲漁電共生案的持有人,臺鹽綠能爲合作商,而縱橫家也是臺鹽綠能的開發商。在得知雙方在合作上有些疑義,基於專案合法完整性,提醒臺鹽綠能依法行事,並無任何施壓情事。

臺鹽則說明,依照合約,由恩富資本支付費用給臺鹽綠能,臺鹽綠能再依據與縱橫家簽訂的合約條件,分期支付費用給縱橫家,臺鹽綠能並無損失。

另針對最後一期款項未立即支付,臺鹽表示,當時縱橫家尚未達成合約訂定應達成的條件,且電業商恩富資本也尚未依約支付臺鹽綠能相關費用,臺鹽綠能自然無法支付縱橫家該期費用。

後續因恩富資本已付款給臺鹽綠能,縱橫家也已完成合約訂定應達成的條件,並經臺鹽綠能完成驗收,臺鹽綠能因此支付縱橫家最後一期費用。

臺鹽表示,臺鹽綠能與縱橫家所籤合約均訂有相關保密條款,臺鹽綠能無法提供合約;而經濟部身爲臺鹽綠能母公司臺鹽的大股東,除了已要求臺鹽將臺鹽綠能與民股股東間交易的相關資料移送法務部調查局外,臺鹽也會本於公司治理,加強內控稽覈,並全力配合司法調查,以維護公司及股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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