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假造學歷 江雅綺:指導教授以我爲榮
臺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副教授江雅綺,傳出學歷造假。(截自北科大智財所官網/李侑珊臺北傳真)
華視即將進駐52臺,NCC聘請3名外部公評人,其中之一爲臺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副教授江雅綺,卻傳出她學歷造假,並以假頭銜對外出席活動,領取高酬出席費與車馬費。江雅綺今(2)日迴應,她身在英國的指導教授「他以我爲榮」,並強調:「當年對一個臺灣學生的照顧與指導,會演變成今日被臺灣少數媒體人格謀殺的結果。」
江雅綺近年以法律專業活躍產官學界,不僅在多個公部門擔任法規會委員,也常對外舉辦講座,並發表媒體投書等。
然而有爆料指出,江雅綺對外介紹最高學歷是英國杜倫法學博士,卻被踢爆是英國杜倫大學社會科學與健康學院博士,對外卻總自稱「法學博士」,涉嫌造假學歷,甚至「行騙天下」至少長達5年,兼職領取每次數千至上萬元不等出席費、車馬費。
江雅綺則以聲明稿迴應,她畢業自英國杜倫大學社會科學與健康學院,但自大學、碩士、博士候選人以來一路受法學訓練、從事法學研究,最後沒有從法學院畢業,是因爲在英國博士論文寫作的最後1年,跟隨指導教授由英國里茲法學院、轉學至英國杜倫大學社會科學與健康學院註冊。
她提到,指導教授曾告知,「英國博士學位即是博士學位,並非專指特定學術領域」。基於指導教授所言,英國學制精神,所謂「取得博士」乃是着重於博士學位的「研究學術歷程」,而並非着重標榜特定的學術領域。
她強調,其論文研究自始至終都與法學有關,最後博士論文口試委員更是英國大學法學院的教授,因此基於指導教授告知她的英國學制精神,「我認知自己是學研究的PhD」。
江雅綺指出,按照她的學經歷程與研究主題、所受訓練及寫作方向,始終如一均爲法學領域。一個缺少社會學背景與訓練的人,倘如只因爲博士修習期間的最後階段、在社會科學學院註冊,就大肆宣稱自己爲社會學博士,恐怕纔有學術誠信問題。
她並強調:「而近期個人之所以將『法學博士』改爲『社會科學與健康學院』博士,實乃爲配合臺灣學制着重形式的要求。」
江雅綺在聲明稿附上指導教授信件與聲明,並指出一直很感謝她的指導教授,當年從里茲帶她轉到杜倫大學,一路都非常照顧她。在教授信件與聲明中,除再次幫忙解釋當年的狀況,「也不吝稱讚我是優異(excellent)的學生,學習既專注又勤奮(diligent and attentive),肯定我的研究花費許多心力亦具原創性(demanding and original),身爲我的指導教授,他以我爲榮(honored to have been her supervisor)。」
江雅綺在聲明稿寫道:「我懷念當年留學英國的時光,遠在英國的指導教授,一定無從想像,當年對一個臺灣學生的照顧與指導,會演變成今日被臺灣少數媒體人格謀殺的結果」。也強調,爲捍衛自身名譽,並不負指導教授的照顧恩義,對不實報導或傳播者,將不排除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