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繼父性侵獲40萬被害補償金 狼父過世配偶少做這1事遭追回錢

黃姓男子性侵繼女被判15年徒刑,繼女事後獲40萬元犯罪被害人補償,原本黃男要被雄檢追償,卻因已身亡,妻子無拋棄繼承要賠償。(示意圖 / shutterstock)

高雄1名黃姓男子趁着陸籍妻子外出時,對年僅9歲的繼女強制猥褻、性交,一審被判15年,不過他因死亡,二審高雄高分院判決不受理。但女兒曾因此領取40萬元犯罪被害人補償,楊女因無拋棄繼承,反被檢方追償該筆款項,高雄法院審理後,判楊女應返還4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陸籍楊姓女子和黃姓男子2016年結婚,隔年楊女9歲女兒一起來到臺灣與黃男同住,但黃男卻從2018年5月起,趁楊女外出工作時,多次對繼女伸出狼爪,趁女兒睡覺時撫摸胸部、下體甚至強制性交。

一審高雄地院審理時,依對未滿14歲的孩子犯加重強制猥褻及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嫌,判處黃男有期徒刑15年,不過,案件上訴二審時,他因於2020年8月11日死亡,高雄高分院判決不受理。

當時高雄地方檢察署曾覈撥犯罪被害人補償金共40萬元給黃男繼女,原本雄檢應向加害人黃男追償該筆犯罪被害人補償,但黃男已死亡,而妻子楊女也未聲請拋棄繼承,使得黃男債權轉移至楊女身上,雄檢事後也追償該筆40萬元補償金,高雄法院審理時,法官綜合事證,認定雄檢請求有理,判楊女應在繼承黃男遺產範圍內,賠償4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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