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臺非法工作被遣返 老婆失聯24年!有名無實人夫終訴離

在臺非法工作被遣返,老婆已經失聯24年,不滿有名無實人夫終訴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與大陸女子小萱(均化名)在2000年辦理結婚登記,婚後小萱來臺同居生活,不料,沒多久小萱就不明原因離家,後來阿國收到通知,小萱因非法工作遭強制遣返,沒想到自此雙方斷了聯繫,轉眼間已經過了24年,阿國認爲彼此無夫妻之實,因此向法院訴請判決離婚。

法院審理,阿國指稱,當年因爲雙方尚未培養感情基礎,當他知道小萱被遣送離臺後,他擔心自己也會被牽連,所以也沒再前往大陸尋找小萱的下落,迄今已24年未再共同生活,多年來也未再聯絡,婚姻關係存在無法維持之重大事由 。

法官調閱入出境資料顯示,小萱在2000年11月來臺,同年12月就已出境,迄今未再有入境紀錄,當時小萱僅來臺1個個月,就因爲非法工作被遣送出境。而阿國2000年後至今也無出境紀錄,可見自小萱離臺後,雙方就已未再見面,更無共同生活可言。

阿國的弟弟則是證稱,他當時有聽過哥哥結婚的事情,但是從來沒有看過小萱,聽家人說是透過婚姻介紹所介紹結婚,他後來沒看到小萱,但哥哥也沒說是什麼原因,這幾年也沒看過他們有聯絡。

法官考量,當年小萱出境後已無與阿國共同生活的事實,雙方也未再聯絡,足見彼此對婚姻已無維持及共同經營之意,導致婚姻關係應有互相扶持之基礎顯已破裂。日前依法宣判,雙方婚姻現僅存形式而無實質,已生破綻無回覆之希望,確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阿國訴請離婚,於法有據,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