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戶陳情未處理?工務局澄清已回覆

新北市三重區福隆路的新建案「玖長匯比壽」,27日開挖地基時,導致緊鄰一棟11層大樓跟5層樓公寓傾斜,受災戶稱2023年曾2度向1999陳情未獲處理,新北市工務局澄清,當時均已回覆相關處理情形。(張鎧乙攝)

三重新建案工地受災戶稱,去年曾2度向1999市民專線反映,市府卻未予理會,對此,工務局28日澄清表示,當時都已回覆相關處理情況,後續會嚴格督促施工廠商善盡修復責任,復工日期「沒有時間表」,須經專業技師公會審覈通過後才能復工,以確保居民安全。

工務局指出,該民衆去年5月14日第一次陳情,反映工地施工損鄰,但經查該工地當時正進行拆除工程,地下室尚未開挖,因此當時回覆陳情人,如確實有因拆除工程影響住宅受損,建議陳情人可以依據「新北市建築物施工損壞鄰房事件處理程序」,檢具相關具體資料提出申請。

陳情人第二次在去年10月1日,因北市大直基泰建設案發生不久,再度引發民衆擔憂,由於當時工地尚未進行地下室開挖,僅在施作導溝階段,因此除回覆民衆現況外,也要求該工地承、監造人及專任工程人員就施工疑義部分簽證說明,同時回覆陳情住戶。

工務局強調,接獲民衆陳情案件會秉公處理,對於該工地造成的疏失,一定會嚴格督促廠商修復完成,讓住戶安全無虞返家;至於工地何時復工?工務局強調「沒有時間表」,必須做完妥善防護措施並提出詳細復工計劃書,由專業技師公會審覈通過後始得復工。

而受災戶中有4位新北學生、4位臺北學生,均已安置在旅館,雙北教育局各提供每人6000元的緊急慰問金,關懷與支持受災學生及其家庭,協助受災學生及其家庭度過難關,維護學生的正常學習。

曾任法官、檢察官的律師呂俊傑表示,如建案施作過程,有違反法令或建築成規,會有侵權行爲責任,對於鄰棟因此造成的損害,如房屋的毀損,應負回覆原狀的賠償責任。即便建商修補回覆鄰棟損害,但會不會影響鄰近房屋的市場價值?也值得觀察,若有足夠證據證明市場價值因此下跌,此部分也屬損害賠償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