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點名高雄未落實違法土地查證 市府澄清已查處

高雄遭監察院點名有多筆土地變異點未回報或未辦結案,高雄市府澄清變異點皆已依規定前往查處。(高市府提供/任義宇高雄傳真)

根據監察院10日指出,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爲防止違法土地開發,以衛星遙測土地變異點,然而地方政府接獲通報後,竟長年未依規定執行現地檢查回報或未辦結,其中逾10年未辦結的縣市中以高雄市最多,高雄市府澄清,變異點皆已依規定前往查處。

國土署爲防止土地遭違法開發,運用衛星影像及遙測技術辦理國土利用監測作業,如果發現變異點就通報地方政府,地方則須於21日內至現地檢查並在系統中回報結果,不過根據監察院10日公佈的調查報告指出,近5年地方未回報及未辦結案件逐年上升,近5年共有572件未回報。

未回報案件中,非都市土地佔162件、都市土地佔410件,且面積大於1公頃的未辦結案件以高雄市、雲林縣、彰化縣分居前三;變異點面積大於1公頃且已逾通報年度10年仍未辦結案件計4件,皆位於高雄市。

高雄市都發局針對都市土地部分說明,經查位於都市計劃農業區,其中有2件做農業使用,無違反分區管制規定,另外2件已違反分區管制規定,刻依程序辦理違規裁罰作業中,前述4案辦理情形已於今年7月8日函報國土署。

都發局指出,另有61件未結案變異點,經調查有9件沒有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另有4案已完成裁罰,還有4案已申請特定工廠納管4案,其餘44案已協調主管機關提供資料比對,若屬違規將依都計法裁處,並回報國土署,強調若經稽查確認違規,都發局均會予以裁罰,必要時可移送法辦。

高雄市地政局也澄清,針對非都市土地違規案件,除了2023年以前之變異點案件已依規定完成回報外,今年新增案件皆屬7、8月份之案件,尚在查報期限內,地政局已依法通知轄管區公所限期查報變異點現況,若查報結果經該土地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認有違規使用之情形,地政局即依據區域計劃法裁處。

地政局說明,高雄除變異點通報外,2021年至2023年已裁罰3579件,其中民衆舉發有1403件,約佔39%,變異點通報有910件,約佔25%;違規樣態則以興建廠房、鐵皮屋1915件最多,約佔53%;違規區域則以岡山區、路竹區、旗山區、美濃區等行政區較多,地政局皆依區域計劃法相關規定積極處理。

高雄市議員許採蓁表示,高雄幅員遼闊,且土地違規案件逐年上升,市府應盤點現有稽查人力及量能是否充足。在有限的人力及資源下,也應針對對環境影響較大的樣態做稽查,目前高雄已被審計部點名有最多未辦結的違規變異點,建議市府可設專案小組加強辦理,避免留下有最多土地違規的名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