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保法未納保 勞保局已開罰百餘件

勞動部官員提醒,災保法規定只要登記有案的事業單位,就算只聘用一名勞工也要爲其投保職災保險,提醒僱主應爲其勞工加保,以免受罰。(報系資料照)

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未依法納保可處2萬至10萬元罰鍰,據統計,至今已有100餘家事業單位遭開罰,勞動部官員提醒,災保法規定只要登記有案的事業單位,就算只聘用一名勞工也要爲其投保職災保險,提醒僱主應爲其勞工加保,以免受罰。

據「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僱主)查詢系統」公告指出,至今已有106家因違反災保法未爲強制投保對象開罰。

有微型事業單位就反映,過去未幫勞工加保就業保險、提繳勞工退休金大多隻罰數千元,沒想到災保法上路後開罰至少2萬元起跳。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副司長陳文宗說,依規定未幫勞工加保職災保險或投保薪資以多報少或以少報多,災保法一次處罰金額爲2萬元起跳,事業單位應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