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市場監管局公佈5起民生領域“鐵拳”行動典型案例
12月9日
雲南省市場監管局公佈
“鐵拳”行動開展以來
第五批典型案例
1.香格里拉市某加油站破壞計量器具案
2024年5月,迪慶州市場監管局對香格里拉市某加油站進行檢查,發現4臺某品牌加油機面板顯示器查詢的金額、油量數據和採集器的數據不一致。經鑑定,當事人加油機主板計量程序與主板原出廠狀態不一致。
當事人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十六條、第二十六條和《加油站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七)項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第四十六條和《加油站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三)項之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爲,沒收作弊加油機4臺和違法所得,並處罰款。
2.景東某電動車行銷售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電動自行車案
2024年8月,景東縣市場監管局對景東某電動車行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待售的11輛電動自行車鞍座與隨車同行產品合格證標註不符,經測量11輛電動自行車的鞍座長度均超過350mm,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尺寸限值規定。
當事人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銷售,並處罰款。
3.西雙版納某旅遊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發佈含有迷信內容廣告案
2024年7月,景洪市市場監管局對西雙版納某旅遊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經營場所內懸掛玉石產品廣告牌,內容爲:“翡翠是一種具有靈性的玉石,長期佩戴下能加強自身的能量磁場,也能增強對自身的保佑功能,使其能夠免受外界各種病氣的侵入,起到很好的驅邪化煞的作用”“佩戴翡翠串珠被認爲能夠驅逐邪惡和負能量,保護佩戴者免受災禍的侵襲”等。
當事人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第(八)項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之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爲,並處罰款。
4.昆明某電梯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術規範開展電梯維保案
2024年8月,文山市市場監管局對某小區電梯進行檢查,發現該小區使用的67臺曳引驅動乘客電梯有45臺電梯轎門開門限制裝置被維保人員拆除存放於轎頂,電梯維護日常記錄存在作假。
當事人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八條之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爲,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
5.水富某有限公司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家用可燃氣體探測器案
2024年5月,昭通市市場監管局開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發現當事人購進的家用可燃氣體探測器共60臺,已銷售20臺,經檢驗爲不合格產品。
當事人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爲,沒收不合格產品和違法所得,並處罰款。
開屏新聞記者 王磊
一審 曹婕
責任編輯 羅秋旭
責任校對 易科彥
終審 編委 陳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