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駕駛表示胎兒也是人!為何不能開高乘載車道?

美國一名孕婦兩週前駕車行駛在達拉斯一處高乘載車道時,遭員警臨檢開單,警方表示車內似乎只有她一人,但她說自己已懷孕34周,肚子裡的寶寶應算作第2人。美聯社

美國德州有位孕婦表示將爲了一張215美元(約6,000新臺幣)的違規行駛於HOV高乘載專用車道罰單抗爭到底!這位懷胎34星期的準媽媽認爲執法單位應該要讓她擁有使用高乘載車道的權利。

根據國內道路法規指出,HOV高乘載專用車道僅供大客車、計程車及3人以上小客車通行,一般車輛請行駛外側2車道。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3項,告發駕駛人處新臺幣600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而美國的HOV高乘載專用車道則規定車上至少要有2人(包含駕駛)。

摘自carscoops

這起獨特的交通事件發生於6月29日,當時34歲的孕婦駕駛Brandy Bottone行駛於U.S. Highway 75 South公路,正要去接他的兒子。而獨自一人行駛於HOV高乘載專用車道的Brandy Bottone沒多久便經過了公路員警的檢查站並被員警攔下。

孕婦媽媽在接受The Dallas Morning News新聞網訪問時表示,攔下他的員警問她車裡是否還有其他人?孕婦的迴應就是直接指着自己的肚子說,嗯,是的,我的寶貝女兒就在這裡,她算是一個人。員警接着表示,Oh, no,這一定要兩位都在體外的人。另一位員警接着將罰單交給了孕婦並告訴她如果提出申訴的話,應該會成功的。但員警還是開了罰單,因此孕婦媽媽覺得他們是在找麻煩。

在談到此事時,反墮胎組織德克薩斯生命聯盟的發言人Amy O’Donnell表示,當地法律已經非常明確。 雖然德州的刑法承認未出生的孩子是該州的一個人,但德州的交通法規並不同。而且住在母親子宮裡的孩子不會佔用額外的座位。所以車內只有一名乘客,這不符合HOV高乘載專用車道行駛所需的標準。孕婦媽媽Brandy Bottone將在7月20日前往法庭爲自己而戰。

36周以上確診孕婦原則收治住院、或經評估可在家休養;未滿36周確診孕婦,需評估若有嚴重症狀或危險因子,可收治住院。孕婦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