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移工仲介同鄉「雙頭抽」 失聯6年終落網禁入臺11年

越南籍陽姓移工從2017年即失聯,移民署去年底獲報,臺中豐原工地聘請非法移工,臺中專勤隊蒐證後,趁移工搭車赴工地時抓人,帶回陽男等7名失聯移工,陽負責仲介,除了向同鄉收取每人每日50元仲介費,也向業者收每月2000元至3000元仲介費,陽落網時,身上有10多萬元臺幣,法院近日審結,判陽3月徒刑,移民署則對陽祭出11年不得入臺的處分。

移民署臺中專勤隊在去年底獲報,豐原區一處工地有聘請非法移工,去年11月間前往查緝,趁越南籍陽姓移工(42歲)等7人要上工時,以夾車方式,將陽男等6男1女查緝到案,陽等6人都是失聯移工,其中陽已失聯6年時間,另外再循線查獲非法僱用的翁姓(58歲)、陳姓業者(68歲)等人,都依違反就業服務法送辦,陽在近日被判刑3月、犯罪所得沒收,兩名僱主則依法裁罰,裁罰金額尚未裁定。

經查,陽藏匿臺灣期間,替同鄉仲介工作,除了向同鄉收取每人每日50元的仲介費用之外,僱主還會給陽每月約2000元至3000元的仲介費,陽藉此「雙邊抽頭」賺取佣金,陽落網時,身上有10多萬元臺幣。

陽男爲吸引同鄉加入、媒介工作,會教導同鄉看工程圖、技術指導,每日親自接送同鄉到工地上工,提供家鄉風味的越南河粉、越南面包做爲早午餐,提供保姆式貼心服務。

臺中地院豐原簡易庭在近日審結,認定陽男爲賺取媒介費用,非法媒介外籍勞工工作,破壞主管機關對於外籍勞工在臺灣工作的管理制度,且影響國人就業權益,以及合法外國移工之工作機會,所爲不該,但念及陽已坦認犯行,依法判刑3月,可易科9萬元,移民署則對陽做出11年不得入臺的處分。

移民署臺中專勤隊代理隊長林建宏說,今年1月至7月,專勤隊已查獲非法僱主86人、非法仲介27人、非法工作者185人,未來仍將持續強力「查緝非法仲介集團」,期能從源頭解決失聯移工問題。

越南籍陽姓移工已失聯6年,仲介同鄉收取佣金,移民署臺中專勤隊去年底收網,帶回陽等7人。記者陳宏睿/翻攝

越南籍陽姓移工已失聯6年,仲介同鄉收取佣金,去年底落網時身有10多萬臺幣。記者陳宏睿/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