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保養獵槍走火 臉遭火藥灼傷 因這點遭開罰最重2萬

楊姓男子把玩未經登記獵槍,不慎走火自傷。(翻攝畫面)

新北市三峽區大埔路原住民21歲楊姓男子不聽家人勸阻,9日在家保養與把玩未經登記的獵槍,不慎槍枝走火,火藥灼傷其右側臉頰,警、消人員獲報到場,楊男因傷勢不重,經現場包紮後不願就醫,但因持有未登記獵槍,警方依法查扣自制獵槍、鋼珠彈、喜樂釘等證物,並將裁罰2000至2萬元罰鍰。

三峽警分局表示,9日下午3時許接獲報案,指稱民衆遭走火獵槍擊傷頭部,員警火速趕抵,發現傷者楊姓男子所幸僅受輕傷,並無大礙,但查出釀禍槍枝未經登記,遂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查扣自制獵槍1把、鋼珠彈430顆、喜樂釘12顆等證物,並由分局保安科裁罰楊男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鍰。

楊男的家人向警方表示,該把獵槍是其女友的弟弟送的,平常就經常告誡他,這把槍沒有登記,是違法的,不要拿出來玩,但楊男就是不聽勸,果真就傷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