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死18年!他扛姦殺罪遭槍決…真兇淚認伏法終還清白

▲沉冤18年的姦殺案終得雪。(示意圖/Pixabay)

記者何文君綜合報導

內蒙古少年呼格吉勒圖18年前被冤枉涉及一起姦殺案,審判過程僅短短61天就遭判死刑槍決,直到2014年真兇趙志紅被捕歸案,坦承當年犯行,才讓呼格吉勒圖沉冤得雪。趙嫌30日上午執行死刑,終還少年清白。

綜合陸媒報導,事件發生於1996年4月,當時年僅18歲的呼格吉勒圖在一間紡織廠任職,偶然發現一名下半身裸露的女子陳屍公廁中,隨即到派出所報案,卻遭認定是姦殺女子的兇手;從命案揭發到遭判死刑,再立即槍決,整個過程只有短短61天。

▲呼格吉勒圖冤死18年,真兇終認罪伏法還清白。(圖/翻攝自微博,下同)

直到2005年10月,犯下多起命案、被稱爲「殺人惡魔」的兇嫌趙志紅遭逮,才讓案情有了新轉機最高人民法院調查,趙志紅於1996年至2005年間,共殺害6人、性侵2名幼女、10名婦人,還多次搶劫、盜竊,手段殘忍,對社會危害極大。

趙志紅落網後,坦承當年曾在該紡織廠內奸殺一名女子,並能供述犯案時的詳細經過。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於2014年12月15日宣佈再審,因認定故意殺人的證據不足,改判決呼格吉勒圖無罪,與趙自認是真兇無關。

▲趙志紅認罪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