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禁伐補償金增至6萬元表決通過 2綠委跑票

立法院院會原排定第三案審查「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草案」,但遭到民進黨阻擋,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拒絕在協商中籤字,但民進黨原民立委陳瑩(左)、伍麗華(右)等高舉「贊成」表態。記者曾學仁/攝影

立法院會今天處理「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處理前立法院長韓國瑜召集朝野協商,其中每年每公頃補償新臺幣3萬元改爲6萬元無共識,交付院會表決,最終民進黨2名原住民委員也投下同意票,以贊成60票、反對46票,三讀通過。

現行「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規定,補償金額民國105年,每公頃新臺幣2萬元。民國106年起,每年每公頃新臺幣3萬元。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日前初審通過後新增,114年起,每年每公頃新臺幣6萬元。不過民進黨團有疑慮,送交朝野協商。今天下午院會處理前朝野協商仍無共識,交付院會表決處理。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指出,在合憲合法下,政府編列預算都舉手贊成,每個都想當好人,好人壞人一線之隔,沒有人可以向憲法對抗,所有預算編列超過行政院許可範圍時只能參考,否則責任政治無法談起,很遺憾送交院會表決,請問憲法可以交由院會表決嗎?

原住民立委高金素梅表示,原住民要的是公平正義,立法院三讀通過法案,行政院就必須依法行政,依法編列預算,遺憾民進黨團在協商沒有簽字,還說違反憲法。

不過,民進黨原住民立委陳瑩、伍麗華都支持此次修法,即便民進黨團不願意籤協商共識,最終交由院會表決處理,陳瑩、伍麗華未依照黨團意志投下反對票,雙雙投下同意票,最終該法以贊成60票、反對46票,三讀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