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解送人犯未注意 撞擊過路母子造成母死遭起訴
南港警分局偵查隊陳姓員警解送人犯不慎撞死過馬路的婦人,士林地檢署以過失致死提起公訴。(報系資料照/李文正臺北傳真)
南港警分局偵查隊陳姓員警,今年1月中解送人犯,駕車行經士東路一處人行道,不慎撞擊正要過馬路的母子,導致母親顱內出血死亡,幼童左側骨盆擦傷,士林地檢署偵結,依過失致死等罪提起公訴。
20歲陳姓員警去年剛從警專畢業,分發至南港警分局偵查隊服務,今年1月19日駕車解送人犯至士林地檢署,車上載有同事和人犯,在距離地檢署不到100公尺處的路口左轉,未注意前方一對母子正走在斑馬線上,直接撞擊手牽幼童的胡母。
7歲幼童左側骨盆擦傷,但胡母經送醫救治,1月23日因顱內出血死亡。檢察官認定,年近50歲的胡母因車禍死亡,且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不依規定禮讓行人優先通行過失致人於死罪,加重其刑2分之1。